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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西县法院发出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定西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8/27 1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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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鲜玲静 石建宏)8月22日,beat365官方网址_healthy 365 app_bat365官方登录中文陇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立案申请,申请人潘某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丈夫宫某对自己和近亲属再实施家庭暴力。这是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陇西县法院受理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
         
        当日,年轻妇女潘某首先向立案庭工作人员提交了离婚诉状,紧接着又颤巍巍地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请求保护其人身安全。潘某述称,其与被申请人宫某于2013年10月登记结婚,结婚多年来,被申请人经常辱骂、虐待、殴打申请人,其间申请人甚至拨打过110进行求救。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对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申请人欲起诉离婚,但又担心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故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8月23日,陇西县法院民一庭办案法官在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能证明被申请人宫某对申请人潘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潘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做出了如下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宫某对申请人潘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宫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潘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陇西县人民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月24日上午,办案人员将裁定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在保护令有效期内,如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禁止事项,继续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将给予训诫,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官温馨提示: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是靠夫妻双方用温情去培养,用宽容去经营,而不是拳脚相加、恶语相向。不论是婚姻家庭生活中,还是其他社会活动中,如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beat365官方网址_healthy 365 app_bat365官方登录中文陇西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