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定西政法网,今天是 2023年02月11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巡礼

        安定区检察院首例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源:定西政法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20/1/7 12:42:12
        字号:A A    颜色:
         
         
        2019年底,在beat365官方网址_healthy 365 app_bat365官方登录中文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提出一个月后,安定区政府组织区综合执法局等十多家区直单位,对行政违法人(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的犯罪嫌疑人)纪某某违建的2640平米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安定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根据扫黑除恶行动中关于“打财断血”和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精神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行监督工作,对国土资源领域内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深入跟进监督。今年10月,该区检察院对区综合执法局未依法履行职责线索进行调查,发现安定区凤翔镇永定村纪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该村耕地内建设2640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建筑一处。2018年6月15日,安定区综合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纪某某于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处罚款152064元,罚款部分于2019年2月1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该违法建筑至提出检察建议时未拆除。该院通过调阅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派员到违法占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向工作人员了解涉案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于11月25日向安定区综合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安定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对纪某某的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
         
        检察建议书送达后,安定区检察院对建议书办理情况全程跟进监督。纪某某家属向区执法局提出,为避免浪费,愿将该违法建筑捐给政府,该院明确认为应予拒绝,对违法建筑应坚决拆除。目前,该检察建议书已被采纳。安定区综合执法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向区政府进行汇报,区政府统一组织,制订了具体的强制拆除工作预案。2019年12月24日,由区政府统一指挥,安定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区直10余家单位200余人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beat365官方网址_healthy 365 app_bat365官方登录中文检察院派员现场指导,区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张思政及第四检察部检察人员对联合执法活动进行了现场法律监督,违法建筑物被依法顺利拆除,被占用的耕地得到了恢复。
         
        该案中,安定区检察院积极履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促进安定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有力推进了国土资源领域“执行难”等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国家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彰显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