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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20/12/29 15:52:14
最高检发布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8个月起诉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25件33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发布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河北董某明破坏交通设施案,陕西高某民破坏交通设施案,河南张某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湖北杨某、镇某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山西李某斌盗窃案。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今年3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最高检还就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
据统计,指导意见印发后,各地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了盗窃、破坏窨井盖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截至10月底,全国共18个省份办理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共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26件29人,起诉25件33人,开展立案监督1件,涉及罪名包括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说,此次发布的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呈现三个突出特点:突出从严惩治涉窨井盖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突出监督引导,强化案件审查把关;突出延伸司法办案效果,推动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
元明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机关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依法惩治涉窨井盖普通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形成有效震慑,为推进“四号检察建议”有效落地,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