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通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20/9/11 9:14:05
为深入推进公安部“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beat365官方网址_healthy 365 app_bat365官方登录中文通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落实机动车和驾驶人准入管理,努力提升查验员、考试员职业技能,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要求,严禁为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
2020年9月2日,通渭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在查验号牌为甘JR26XX号长安牌小型面包车时,发现车架号、发动机号存在焊接,车身拼装,原车名牌被漆面覆盖等问题。查验民警进行了脱漆处理,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查询,原车辆已注销。随后,办案民警询问车主李某得知,车辆经他人介绍从兰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2017年5月因车身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严重无法修复,于是在报废回收公司购买同款车型车身,然后进行焊接拼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车辆已移交报废回收公司拆解报废,吊销了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
对此,交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遇到非法拼装车辆,及时举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