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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4/29 14:16:32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记者4月28日从司法部获悉,为缓解法律援助人员严重不足的压力、引导鼓励高校学生到基层工作,司法部将在新疆等9个省(区)实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招募应届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80名,服务期限一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020-2021年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显示,实施省(区)及招募指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人,四川省10人,贵州省8人,甘肃省10人,青海省10人,云南省10人,陕西省6人,宁夏回族自治区6人,广西壮族自治区5人。6月至7月,大学生志愿者可以向项目实施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直接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也可以向服务县司法局或法律援助中心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大学生志愿者需要在2019至2020年取得高校法学(不含社会学、民族学、公安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服务地所在省(区)户籍;服务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需熟悉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此外,参加“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每人每月服务补贴2000元,在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服务的,每人每月补贴2300元。同时,鼓励项目实施省(区)司法厅积极协调本省(区)人社等部门为参加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县司法局或法律援助机构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交通、伙食、住宿等方面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