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3/30 11:39:01
法官应谦卑温润,修怀仁之德;应襟怀坦荡,修正义之德;应清扬舒展,修智慧之德;应宁折不弯,修刚勇之德;应两袖清风,修廉洁之德。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法官是法律的循循儒者,更应具备诚朴高洁、浑如美玉的道德修为。
法官应谦卑温润,修怀仁之德。法官的天职是裁判案件,化解矛盾,面对错综复杂的纠纷,形形色色的案件,要心怀仁德,内心坦然,善守中立,正所谓“心若幽兰,静如止水”。矛盾纠纷犹如“病痛”,法官是医治这些“病痛”的医生,医者仁心的品质于法官不可或缺。每一个矛盾,每一件纠纷,都是一道伤疤,隐藏一段心酸故事。怎样处理好每一起案件,事关一个人的利益,一个家庭的幸福,甚至是一段人生命运的转折。化解好这些矛盾纠纷,需要法官仁厚宽和,发自内心、发乎自然地尊重、关爱每个人,在每个案件中都注入深深的道德关爱。
法官应襟怀坦荡,修正义之德。西彦云:“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此王侯非作威作福的封建官吏,而是坦荡无私的正义守护者。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正从何来?不偏不倚曰正,心底无私谓宽,胸怀坦荡是端,明断是非为公。在一个个案件面前,法官就是福尔摩斯,抽丝剥茧,条分缕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地将事实调查清楚,堂堂正正地将法律运用得当,公正便在这一层一层的辨法析理过程中展现出来,当事人也在无形中受到法律与公正的熏染。这恰似玉之美,浑然天成,对公正的不懈努力,对法律的坦荡无私,是每位法官必备的品格,这也正是“人君德美如玉,而明若烛”所描绘的君子。一个一身正气的法官,以宽广的胸怀,严谨的学识,审慎的判断审理的案件,一定会令人民群众心服口服,也必定能彰显法律的威严。
法官应清扬舒展,修智慧之德。法律是抽象的、相对静止的,而事实却是具体的、变化多端的,这就意味着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时时考验着法官的智慧。法官当为智者,智慧源自何处?其一必然来自专业的法律知识,还有一个重要的渊源应是法官的社会经验。正如美国着名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从来就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法律本身具有社会性,必须以社会为基础。对社会生活经验的洞察和谙习是衡量法官智慧的重要标尺。一个有智慧的法官不是书呆子,而应有一双智慧的眼睛,能够发现并运用经验赋予法律第二次生命。法官不是与世隔绝的孤独隐者,而是一个食人间烟火的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他热爱生活、观察生活、关心社会、诚实善良,在审理案件时,以一个普通人朴素的经验和常情,去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只有这样,法律才会从书本中的教条走入现实生活,被群众认可接受。就像邹碧华法官所说:“认真工作才是真正的聪明,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回报!”
法官应宁折不弯,修刚勇之德。玉,断而不弯。作为一名法官,面对工作中的各种现实利益和诱惑,决不能随波逐流,必须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气魄和勇气。勇敢是法官的人格魅力,在复杂的矛盾纠纷面前,要站稳脚跟,敢于碰硬,坚守正义不动摇,善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浩然正气,树立起“靠得住、信得过”的人格形象。法官当有执法如山的勇气,做一名有着铮铮铁骨的硬汉,坚决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不枉不纵,威武不屈,正气凛然。东汉时期,有个着名的故事叫“强项令”广为人知。董宣任洛阳令时,湖阳公主家奴杀人后藏于公主家中,董宣不顾公主权势,毅然将凶手正法。此事震怒了光武帝,但董宣尸谏皇帝。后来,即便皇帝作出让步,只要他向公主道歉即可,但其仍拒绝低头。法官在处理案件时,难免会面临权势的干扰,舆论的炒作,甚至个人仕途、地位乃至生命都受到危险。愈是在这样的时刻,更加需要疾风知劲草的凛然气魄,坚决顶住压力,不因案件背景改变裁判标准,不因强权压力改变正义之责,按照内心对法律的认识、理解和信仰,不畏强权,秉公办案,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彰显法官的人格魅力。
法官应两袖清风,修廉洁之德。良好的口碑犹如玉的声音悠远传扬,被人铭记。玉虽美,但易碎。法官要如履薄冰般守护好自己的廉洁形象。轻舌摇动是非立断,朱笔一落生死攸关。职业特性决定了法官必须信守廉洁。“公生明,廉生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法官应有的道德底色,不为世俗冗杂所困扰,始终存有一颗清明之心,追寻内心清白光洁,留得一身清明正气。人身难得,大法难闻。只有廉洁才能被民众信赖,才能保证法院的公信力。法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慎用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把每次裁判都作为一次赶考,绝不允许有任何的偏私,始终保守清正廉洁的道德底线,时刻检点自己,自觉约束自己,不断警示自己,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始终怀揣一颗公正廉洁之心,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
修德如玉,锻品若钢。古语云“德若水之源,才若水之波”,德高才能望重。在纷繁的时代中,法官当浑如美玉,高远清新,透彻清明。(樊艳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