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7/5 10:23:54
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孙亚轩
法院文化是长期审判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近年来,泌阳县人民法院结合沁阳法院优良传统、当地文化特色和业务工作实际,开展政治教育、加强理论研究、举办特色活动、推进对外宣传,积极展示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大力提升干警整体的文化素养,法院整体形象受到社会公众赞誉。
人民法院的调研、案例、宣传、信息工作,能够体现出人民法官对工作业务的钻研和思考。会思考的法官,就像手术台上的医生,总是能够找准病灶,知道如何拿捏手术刀划得部位、划得方向、划得深浅、划得快慢。会思考的法官,在办理具体案件的同时,总是能够用手中的法槌定纷止争,敲出了公正与效率,敲出了和谐与稳定。
在大量繁琐的具体案件中,在“案多人少”的沉重压力下,泌阳法院的法官们不仅仅满足于案件办理,而是更多地探究思索那些隐藏在案件背后的审判规律。一手认认真真地办理案件,一手扎扎实实做好调研、案例、宣传、信息工作,人民法官不仅要注重审判执行案件的具体办理,还要在办理每一个案件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经验传播出去,供别人借鉴。
从办案实践中总结理论经验,以理论经验指导办案实践,泌阳法院以文化软实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改革创新。泌阳法院不仅先后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交通事故与交通肇事新型合议庭”“农民工权益维护新型合议庭”等专门化审判组织,还积极探索“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案件审理新模式。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泌阳法院坚持文化建院,以丰富多彩、鲜活生动的法治文化,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指导办案实践创新,传播法治精神,把法律知识普及给社会公众,让法治信仰扎根在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