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2/13 9:51:14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朱利明
2017年,已然离我而去,进入2018年已经近两个月。屈指算来,今年已经是我到法院工作的第七个年头了。
2009年12月,因工作需要,我从其他单位借调到法院办公室,从事司法宣传工作。记得当时的司法宣传工作和台州其他兄弟县市区相比,我们法院宣传考核排名已经是“三连末”,形势不容乐观。在这种情况下,我“临危受命”,跨行业到了法院。
2010年初,临近年关时天气很冷。刚刚跨入司法宣传行业的我作为一个新兵,刚开始确实什么都不懂。包括法院做哪些工作、和群众有哪些接触等内容,我都在懵懵懂懂中不断加深理解。但就在这迷惘和清晰的过程中,我始终牢记,司法宣传必须怀着一颗敬业之心,要树立法律、法院、法官正面形象,为法院良好工作氛围提供舆论支持,为全县的平安建设尽一份力。
刚开始,从没有接触过法院工作的我,面对各种案例,只觉得这些题材都可以写,但写出来后,却发现就如八股文一般,没有生气灵气。记得当时写了一个盗窃案件,发给了新华社的一个记者,这个记者回复我说,要多看看其他案例的写法,不要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一句话,就如醍醐灌顶,原来我是没找到宣传的方向。我恍然醒悟到,要做好宣传工作,必须要走上一条多看多想多写的路。
曾记得第一次在《人民法院报》发稿,是我们法院行政审判中关于协调化解行政纠纷的工作类的内容。关于行政协调,当时社会上有一些不同的见解。但我们的行政庭在司法实践中,主动介入主动协调,找准原被告利益平衡点,有效地化解了矛盾,赢得了行政机关和原告方的赞誉。对于这个情况,我积极和报社的编辑老师沟通,在他的帮助下,我找准了宣传稿的定位,就是行政庭的做法是卓有成效的,也是符合社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趋势。稿件刊发后的当天晚上,我兴奋得睡不着觉,感到一种努力播种后终于获得丰收的自豪。
曾记得当时《台州日报》有个版面叫做视点,专门刊登社会热点问题,透视社会现象,为平安台州建设“助威”。我和日报编辑记者建立了热线联系,一年在该版面发表了5个整版,内容涵盖“闪婚”、“板凳法庭”等方方面面。
司法宣传的思路打开后,我们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开始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2010年开始,我在各级媒体发表近150篇稿件,稿件内容有的是写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助力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有的是法院如何调解化解矛盾,有的是基层人民法庭如何开展普法宣传的独特做法。而所有的稿件,我的目标都是围绕两个字:平安。因为法院不只是裁判者,更是平安建设的参与者,能够而且应该能够在平安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从2010年到2013年三年间,身为法院的一名宣传员,我始终主动给自己制定工作目标、任务,战战兢兢,生怕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也生怕自己忘记初心,舍弃自己的宣传梦想。我在领导同事们的支持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法官到社区、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开展普法讲座,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走近法院……
三年来,我的努力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我们法院多次获得省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我个人也获得了一些宣传荣誉。
在从事宣传的过程中,我曾记得人民法院报的各位具有丰富宣传写作经验的编辑老师,为了帮我修改一篇篇稿件,经常电话联系,从标题到内容,都不厌其烦地给予指导,帮助我提升写作水平。他们的谆谆教导,和蔼可亲的态度,至今历历在目,让我深深感受到一种泱泱大报的磅礴大气和暖心。
2013年以来,由于人事变动,我不再专职从事宣传工作,但我始终对宣传工作怀着一种热情,偶尔不动笔就觉得有所亏欠。七年的时间,说不长也不长,说不短也不短,但我的内心始终和宣传工作连在一起,始终为平安建设努力。即使工作再忙,我也不忘抽出时间,写写法院工作先进事、唱唱法官先进歌,为法院工作敲鼓助威,每年在各级报纸发表几个“豆腐块”,为我们天台的平安呐喊几声。
回首自己的宣传往事,我明白唯有心怀感恩之心,唯有更加勤勉工作,方能回报各个领导、编辑老师、同事们的期望。展望未来,我唯有更加脚踏实地、更加兢兢业业,努力做好“法院人”,做好“法院宣传人”,为社会的安定继续尽力。
司法宣传,愿一路相随。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02/11/content_135355.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