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定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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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7/29 15:17:54
雷霆万钧扫黑恶 清风正气朗乾坤
——通渭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王国军
2018年,中央部署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渭县主动“亮剑”,悄然架起了一张看不见、摸不着的天罗地网,开展一个接一个的整治行动,打响了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
一起起涉黑恶案件被依法查办,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隐藏在其背后的“保护伞”被连根拔起。截至目前,通渭县共受理登记各类问题线索240条,侦办涉恶团伙4个、村霸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5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1起。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紧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渭县各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层层签订责任书,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工作。
通渭县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先后4次在县委全委会、2次在县委工作会议、13次在县委常委会会议、8次在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通渭县成立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案件会商组等9个工作小组。从政法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选聘业务骨干39人,成立了全县扫黑除恶专家库。通渭县公安局抽调40人成立了扫黑除恶大队,县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情况下,拨付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确保了专项斗争正常开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都相应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
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
如今,行走在通渭县的街头巷尾,无论是车水马龙的文化广场,还是农村房前屋后的宣传墙,目光所及,随处可见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条条横幅,一块块展板,每一句宣传语语气铿锵、斩钉截铁、直戳人心,充分展现通渭县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为了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通渭县在县城主街道打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一条街,在县文化广场、火车站打造了2个主题广场,在医院、市场、街道等重点场所设立固定标牌300个,在天公路等交通要道刷写宣传标语80条,在公交站台设立宣传牌72个,制定固定灯箱268个、悬挂横幅3800条,宣传墙405面……
通渭县各村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制作宣传栏、悬挂横幅、喇叭循环播放、发放宣传彩页,开展了形式多样、铺天盖地的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深讲透,营造了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强大声势,让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近日,通渭县平襄镇孟河村村址内异常热闹,四十多位村民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讲会。宣讲会上,城关派出所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村民讲解了一堂生动的宣讲课。
在寺子川乡花亭村,镇上干部利用农忙时节村民比较集中的时机,顶着火红的太阳,走进田间地头,向村民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讲解相关知识。村民们边摘金银花边听讲解,兴致盎然,气氛活跃。
此外,通渭县还组装10辆宣传车,深入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十进”活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农村逢集日、庙会等有利时机,先后举办各类宣传活动583场次,提供咨询3287人次,营造了“全域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坚持严惩方针 深化综合治理
守护万家灯火,保卫一方平安。
在通渭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市公安局派出专人,和县公安局民警专题研究谈论沙场违建、扫黑除恶等相关案件。
随着一声声急促的警铃声,只见县反恐巡防大队的民警们紧急集合,两辆防爆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这是通渭县反恐巡防大队进行的一场扫黑除恶防恐演练。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通渭县共拆除违章建筑32户,破获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1案2人,查处非法采砂等违法案件15起,排摸违规高利放贷线索7条、处理干部4名。对旅店业、足浴、洗浴、网吧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了检查,对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开展清查整顿;对黄赌毒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治理,共查处涉黄涉赌案件19起、治安处罚58人,破获毒品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毒品海洛因15.84克。
通渭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重拳出击,一批人民群众痛极恨极的黑恶分子被依法严惩。
乳名“特祥”的碧玉镇石滩村何某辉,平日横行乡里,欺压当地村民,并在镇政府门口贴“大字报”,打砸公示栏和办公用品,辱骂威胁镇上干部,扰乱正常办公。通过群众举报,何某辉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消息传遍碧玉镇的大街小巷,群众和干部无不拍手称快。
2018年11月28日,通渭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了公开审理,认定其为“村霸”,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寺子川乡花亭村村村民张寿平说:“自从扫黑除恶开展以来,村里坑蒙鬼骗、聚众赌博的人少了,晚上到戏场、庙会喝酒打架的人没有了,到村址闹事辱骂干部的人也消失了。晚上睡觉特别踏实,社会很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