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8/17 14:28:58
政府全额财政保障破解人民调解发展瓶颈
临沂打造职业化人民调解队伍
“每月基本工资2400元,案件补贴1000多,此外还给交着五险。”近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兰山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王庆侦告诉记者,“这份保障不仅提升了工作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这种被认可和被尊重的感觉让我们很欣慰。”
王庆侦是兰山区检察院一名退休检察官,去年他和另外4人经过报名、笔试、面试和政审等选拔环节,从100多名报考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兰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兰山司法所,记者看到,人民调解室有独立办公间,办公设备也一应俱全。
“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每年还要进行年度培训。我们的工作职责非常明确,规章制度很严,奖惩考核也非常细致。”王庆侦介绍,他们5人涵盖老中青三代,且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已经磨合得很好,化解了一大批民间纠纷。
职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是临沂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和品牌。截至目前,像王庆侦这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上岗的专职调解员已有2480人,此外还有兼职调解员19219名,他们配备在全市6793个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长期以来,基层调委会建设相对滞后,不仅专职调解员严重不足,而且流动性非常大,人员素质也不高,成为了人民调解工作瓶颈。”临沂市司法局局长牛兆英认为,经费保障不足是关键性制约因素。
为此,临沂从长远考虑,于2014年底以市“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准入机制,落实经费保障,严格考核奖惩,这为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各县区也随之下发了相关文件。
牛兆英介绍,在意见贯彻过程中,针对调解员队伍建设缺乏依据、经费补贴发放不规范、绩效考核标准不完善等问题,临沂市综治委先后印发了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以及补贴经费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
据介绍,临沂在将人民调解指导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业务专项经费预算的基础上,指导各县区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明确,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包括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由县区政府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每半年根据矛盾纠纷调解件数,按照补贴标准进行发放,确保专款专用。目前,临沂全市已落实人民调解经费2076万元。
在选聘任职方面,临沂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任职选聘、等级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优先吸纳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学教师、退休法官及检察官等加入调解队伍。并且,重点加强对初任调解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
目前,按照每个镇街配备二至三名,每个村居至少配备1名和每个行业性、专业型调委会配备3至5名专职调解员的标准,全市共建立各级调委会6793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480名。
在奖惩考核方面,临沂将基层调解队伍建设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将考核项目细分为学习培训、业务工作、法治宣传、思想德廉等方面,并配比分值权重,重点则是考核全市各类人民调解员履行职责和开展工作情况,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结果作为人民调解员先进评比、续聘、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实绩突出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予以表彰;对工作不称职、考评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按照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临沂打造职业化人民调解队伍的脉络是非常清晰的。”牛兆英介绍,首先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严格人民调解员的选拔聘任、管理考核等工作,同时强化经费落实,确保专款专用。
“临沂市‘两办’专门出台文件,就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行专题部署,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对临沂的做法表示肯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临沂建设了一支职业化人民调解队伍,破解了困扰工作发展的诸多障碍和问题,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性和持久性。”(姜东良 徐鹏 李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