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10/24 12:19:45
甘肃政法委书记马世忠:以强烈创新意识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甘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马世忠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社会治理的规律和特点,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对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新部署,体现了强烈的创新意识和问题导向,是新时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行动指南。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南昌会议”精神,必须准确把握创新这一时代主题,从制约和影响当地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入手,创新理念、制度和方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对各类风险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
甘肃是西部欠发达省份,社会治理领域面临许多新的情况,既有全国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又有自己特殊的困难和挑战。越是落后、越是困难、越是压力大,越需要创新。我们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创新为引领,向改革要活力,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努力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推动理念创新,让综治工作紧紧跟上时代步伐。在全省政法综治系统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在转变工作理念、增强创新意识、理清工作思路、提振精神信心上取得切实成效。针对换届后市、县两级政法综治领导干部变化较大的实际,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深化学习,使全省政法综治领导干部切实把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掌握好、理解透,真正以创新的精神和干劲开展工作,推动全省综治工作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效。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研讨和思想发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综治系统牢固树立预警预防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系统性,以敏锐的眼光观察社会问题,见微知着、未雨绸缪、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及时排查、管控、化解各类风险和隐患;牢固树立联动融合意识,强化全局观念,更加注重设施联通、信息互通,更加注重地区协作、条块互补,更加注重线上线下一体互动、相辅相成,有效应对各类跨界风险和复杂问题;牢固树立开放共治意识,以开放心态、宽广胸襟,平等对待各类社会主体,以开放性架构和市场机制吸纳社会力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努力打造命运共同体;牢固树立人民民主意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思路、新办法,创造有利于人民参与的组织形式,努力形成共建共享格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把利益诉求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个案处理为社会确立是非对错标准;牢固树立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意识,推动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推动方法创新,着力破解综治工作中的难题和短板。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制约甘肃政法综治工作的短板和难点,把准打开工作新局面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隐患大调研、大排查活动,进一步把影响我省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查清摸透,把制约工作的难题短板查实找准,逐一梳理、剖析、研判。特别是围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安全防范管理、城乡结合部与城市老旧楼院治安防范、社会治理的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与共享应用、基层基础建设与资源整合、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共治的途径和方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深入研究分析,提出破难题、补短板的思路和措施办法,大力予以推进,努力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上取得明显进步。坚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突出我省已经形成经验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亮点工作,着力抓推广、促提升,努力打造一批富有甘肃特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品牌。全面推广预青工作中虚拟专门学校建设、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治理中“校园安全保护区”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中“对监护人以奖代补”等先进经验,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整体工作效能。紧紧围绕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不断创新打击处置和防范治理的手段方式,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在维护藏区稳定、反恐防暴等工作上加大力度,力争不出事,确保不出大事。强化项目意识,针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共享应用平台建设、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与信息化建设、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与共享应用平台等基础建设滞后问题,在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框架内,梳理一批对社会治理具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事项,以项目建设的方式推进,大幅度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推动制度创新,努力为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着力推动制度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及预测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础网格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县级规范标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认定标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与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着力从制度设计和机制保障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加强管理、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维护稳定、依法规范司法执法活动、依法规范各类社会主体的行为,依法推动全体社会成员履行安全防范责任,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事件、处理信访问题。
——推动措施创新,确保综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紧紧扭住综治领导责任制这一“利剑”,出台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增强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使责任制真正发挥出强化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的作用。加强督促检查考评,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把日常检查督导、专项督查、暗访抽查与年度考评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各地区、各职能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中央、省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和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责任制考评中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责任追究,推动落实见效。加大问责追究力度,结合领导责任制考评,逐级认定、核报一批社会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由上一级综治委(办)挂牌督办整治,充分运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多种责任督导、追究方式,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