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2/28 12:11:39
2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披露,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4起,提振了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2016年,全国法院在前三年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23件37人基础上,新纠正重大冤假错案11件17人,数量达到历史新高。
中国长安网记者了解到,2013至2016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据白皮书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就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或者变通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这些改革意见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诉讼原则,推动确立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从源头上防范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检验。
李少平介绍说,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并不排斥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适度减少司法资源投入,适当简化审判程序。2016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北京等18个城市正式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有效防止了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超期羁押和“关多久、判多久”的现象。
据悉,人民法院也将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健全发现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机制的指导意见。(周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