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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试点家事审判效果显着 试点法院调撤率均超5成

        来源:甘肃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3/10 12: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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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马进珍)3月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各试点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效果显着,当庭宣判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治云介绍,2016年,试点法院七里河区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为57.66%,榆中县法院为58.76%,临泽县法院为60.80%,张掖中院为65.60%,华池县法院为67.39%,山丹县人民法院为85%。各试点法院还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其中榆中县、七里河区法院的诉前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51%和41%,使部分案件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就得以解决。
         
        袁治云介绍,各试点法院均成立了由法官、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书记员组成的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例如七里河区法院将全部7个派出法庭列为改革试点法庭,在敦煌路法庭设置“卢大姐工作室”,聘请了具有丰富生活阅历和法律基础知识,而且热衷于法院家事调解工作的兰石集团法务部原部长卢玉环担任特邀调解员,以其热心、耐心和细心的工作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妥善解决纠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榆中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指导五个基层人民法庭开展家事审判工作。并设置“陈旭红法官工作室”,由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陈旭红法官和两名退休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组成,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
         
        袁治云表示,今后,省高院将进一步依托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依托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审判程序;依托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专业化改革;依托相关配套制度,提升家事审判改革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