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6/7 13:07:13
本网讯(记者 赵志锋)6月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负责审理全省一审涉及重大疑难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以及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案件、重大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省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判工作。
据了解,甘肃高院通过建立健全专门化的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机构,对现有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技术化、高效化。同时,立足现有审判资源,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正在积极筹划将甘肃矿区法院改制为专司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中级法院,在各市、州所在的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统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