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8/25 16:56:47
让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实惠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行政改革综述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探索“绿色继承”服务,足不出户公证到家;推进狱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行政改革扎实推进,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司法行政改革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法治社会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坚持把改革作为司法行政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一手抓改革文件出台,一手抓改革文件落地,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已出台实施的86个司法行政改革文件中,已落实47项,其余39项还在持续推进落实中,并拟定了落实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具体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多措并举,努力打通司法行政改革“最后一公里”。
法律服务让更多群众得实惠
近几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超过500万件,提供法律咨询2800余万人次。
为了让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湖南省司法厅将全省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或者低收入家庭标准;海南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请求损害赔偿等9类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河南积极推进值班律师工作,法律援助机构在市县两级法院和两级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率均为100%。
2016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20多个省份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保标准的两倍。
在传统“拿证来证”模式下,因继承人不能完全提供上述材料而无法顺利办理继承的情形较为普遍。对此,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主动揽起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你办继承、我找证据”的绿色继承服务应运而生。
去年,中国公证协会官网开设统一入口,启动“中国公证网百家公证处在线受理”,努力实现“足不出户,公证到家”的便民利民目标。安徽省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年”主题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8.4万余人次,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减免收费公证事项2237件、减免951万余元;云南、吉林等地推动建立为老、弱、病、残等当事人服务的“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
据统计,去年,全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1200多万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司法鉴定作为科学证据在诉讼活动尤其是司法审判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2016年11月,安徽省太和县毛庄20多名村民陆续出现不明原因的出血症状,尿血、吐血、嘴上起泡、淌血止不住,一时间人心惶惶。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人临危受命,从村民血液和食用油中检出溴敌隆成分,确定村民系溴敌隆中毒,并有效锁定毒源。警方根据这一重要线索,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司法鉴定的结果,是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形成的一种特殊证据,在诉讼中易于被采纳为定案的依据。一旦错误,势必铸成冤错案件。
司法部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和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共4872家、司法鉴定人54198人,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业务213万余件。
律师成为依法治国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作出了全面部署。
如今,律师已经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律师32.8万人,有律师事务所2.6万多家。去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54万多件。
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刑事司法公正,是律师的使命和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呼格案、聂树斌案、陈满案、钱仁风案等一些重大案件申诉再审纠错中,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不能只停留在列席政府会议、审查政府文件上,更要走出机关大院,到群众中去,替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曾一度是信访重灾区,当地政府经过多次调研、找准症结,出台了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尽快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事实证明,聘请法律顾问并非“赶时髦”“做摆设”。驻村律师既讲情又讲法,合村民的胃口,服村里的水土。现在,恩施州的上访群众观念改变了,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广东、北京、山东、江苏等地大力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广大律师“固定坐诊”“按需出诊”相结合,“线上服务”“线下服务”相结合,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57万多家。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已成为党政机关“标配”。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认为,律师是法律的适用者、司法的参与者,有更多机会发现法律的不足之处。
继2011年推动“醉驾”入刑后,施杰继续深入调研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连续5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超员、超限、超速”入刑的提案。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审核通过,“三超”确定入刑。
施杰只是律师参与立法的一个缩影。据统计,目前,全国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657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4228人,他们是律师行业参政议政的重要力量,也是参与立法的重要力量。
深化狱务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中央将深化狱务公开列为司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司法部于2014年4月下发通知,在山西等9省(市)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2014年以来,全国监狱系统年均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0万余起,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监狱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各地监狱系统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丰富狱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江苏省监狱系统通过“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向社会公众提求助服务、投诉受理等,累计受理来电5万余起,回复率达100%。陕西省监狱系统牢固树立“刑罚执行无小事、没有规矩不办事、违反规矩必犯事”的工作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扎实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狱执法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对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实行了流程化管理。
各地监狱创新运用信息查询终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热线等新媒体新手段,拓宽公开渠道,使罪犯近亲属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及时地获得公开信息。
统筹惩罚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坚持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监狱系统不断创新教育改造内容和方式方法,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大学进大墙、刑期变学期,设立学分银行”。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与学校合作办学,构建服刑人员自学、监狱助学、社会办学、考试发证的教育新形态。一些服刑人员刑释后取得了学历证书,一些服刑人员出狱后回到社会上的开放大学分校继续学习。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工作扎实推进,人们欣喜地看到,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今年7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张军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建设覆盖城乡社区、满足各领域各层次需求、体现公平正义价值追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各类社会主体在需要时都能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正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刘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