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2/17 11:40:08
近日,记者从甘肃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压实禁毒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全省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依据《甘肃省禁毒委员会督导检查考核制度》,省禁毒委决定派出督导组,对各市(州)、各千人县(区)、重点整治县(区)、被通报批评、被约谈地区的禁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调研、通报督导检查结果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各市州、各千人县(市、区)《2017年禁毒工作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整治县(区)重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被省禁毒委通报批评、约谈县(市、区)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千人县(区)、重点整治县(区)“6·27”工程、“8·31”工程及禁毒会战的工作成效。甘肃省禁毒委要求,督导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着重在查找问题和短板、提出补齐短板措施和推动下一步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