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10/15 13:21:32
为深入贯彻甘肃省公安厅党委“1351”总体战略部署,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新时代甘肃公安良好形象,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日前,甘肃省公安厅印发通知,就做好全省公安机关警情对外发布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警情信息每周对外发布一次,紧急情况适时发布,发布载体包括中央驻甘肃和省内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各大新闻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城市公共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警情发布内容包括公安工作动态、公共安全提示、法制宣传教育、便民利民服务、典型选树宣传等6类。同时规范了警情信息报送收集发布流程及厅机关相关部门职责。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厅属各部门警种要从推动新时代甘肃公安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警情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和发布工作。市、县公安局局长和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随时关注,提出需要发布的事项、内容,使警情发布成为服务人民群众、展示工作成效的一个主要窗口。此外,警情发布工作要把握公安工作宣传导向,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不发生问题。(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