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11/21 12:11:02
本报兰州11月20日电 记者赵志锋“现在开庭。请法警带原审被告人徐某到庭。”今天上午9时30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海波开庭审理上诉人徐某抢劫一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朱玉出庭支持公诉。这是甘肃省首次由省高院院长主审、省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25日19时40分许,上诉人徐某尾随被害人王某进入其居所实施抢劫,将王某及其子捅伤致死,劫取被害人价值一万余元的财物逃离现场。今年6月14日,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徐某向甘肃高院提出上诉。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上诉人的陈述和辩解,辩护人和检察员充分发表了意见。鉴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张海波宣布休庭。部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双方家属、部分参与侦查工作民警等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悉,今年1月至10月,甘肃省三级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124453件,其中院领导办理26389件,分别占3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