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原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9/11/21 14:51:43
【见证大提升】严把五个关口 靠实稳评责任
金昌市不断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
今年以来,金昌市委政法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要求,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的前置刚性程序,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重大事项实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实现了从被动维稳“保稳定”到主动维稳“创稳定”的根本性转变。
严把刚性前置关。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作决策、定政策、搞改革、上项目、办活动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纳入党委决策程序和政府工作规则,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做到不评估不决策、不评估不审批。对应评未评或者经评估认为中风险、高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不提交上会、不研究决策、不审批实施。
严把评估责任关。按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或者牵头部门协商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为评估主体;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机关指定评估主体,不重复评估。
严把评估范围关。把凡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纳入评估范围。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城市改造、项目建设、土地流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林权改革、扶贫攻坚、惠农政策、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宗教活动、商业活动、体育赛事、旅游活动、民俗活动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切实找准和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严把评估质量关。根据工作需要,组成由政法、信访等有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决策所涉及的群众代表等参加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按照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征求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提出评估报告等程序,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和关联性等方面重点进行评估。
严把结果运用关。严格贯彻落实《金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把评估结论作为决策和实施重大事项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中风险、高风险、实施条件尚不具备的事项,及时调整决策方案,做好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的化解控制工作,待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对风险小、条件成熟、作出实施决定的事项,全程跟踪化解风险,确保顺利实施;对于决策实施后出现短期内无法化解控制,有可能引发影响重大稳定问题的,及时叫停,问题严重的终止实施。(金昌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