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杜洋
记者2月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人员14万余人,提起公诉23万余人,其中,批准逮捕涉黑犯罪人员2.9万余人,提起公诉6.8万余人。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说,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决避免指标化办案、配合式司法,通过及时出台法律政策文件提供法律保障、建立省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推动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一系列工作举措,严把涉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苗生明说,专项斗争以来,检察机关经认真审查,共改变侦查机关涉黑定性700多件,改变侦查机关涉恶定性8400多件,追加认定黑恶定性5700多件,真正落实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020年是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六清”工作部署,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办结99.35%,全国扫黑办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150起重大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如期完成专项斗争各阶段、各方面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