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在最高检专题会议上强调
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动力实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杜洋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必然要求’深刻论述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检察实际对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围绕“充分认识党史教育的重大意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张军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投入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奋斗历史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新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推动工作。
围绕“把党创立之初就建立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延续、传承好‘红色检察’的历史基因”,张军指出,学习党史就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检察制度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制度,是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红色检察”的历史基因深深融入在人民检察事业中。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进一步深入学习了解人民检察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围绕“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张军作了突出强调——学党史,就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奋进的勇气和力量,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中国共产党、人民检察制度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宗旨传承好、发扬好;悟思想,就是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办实事,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模范践行“初心”使命,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动力和实效;开新局,就是要从党史中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智慧,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和昂扬锐气,不断提高应对风险和迎接挑战的素质能力,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以高质量发展的履职实践迎接建党100周年。
围绕“立足检察守正创新,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张军提出三项具体要求:拓展学习深度,创新学习方式,抓好检察务实为民。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并就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