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时提出
以能动检察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杜洋
在建党百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新的历史起点上,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把握历史规律和司法规律,立足我国实际,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到实处,以能动司法、积极履职服务保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3月27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举行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开启春季学期大检察官讲堂。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开讲第一课。
为什么要“能动司法”而不是“被动司法”?“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的立场和特点:不是被动的就法律谈法律,而是一直强调办案必须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司法部门积极履职,自诉转公诉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感受就完全不同”……结合具体案例,张军从历史、现实、发展等维度指出能动司法的必然性。为什么“能动司法”“能动检察”的“供给”还远远不够?张军结合实例深刻剖析原因:从根本上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不够,有的还停留在纸面;“程序主义”、机械司法的消极司法观念还没有被深刻认识、得到纠正;上级检察机关指导、指引不够。
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怎样学、思、践、悟,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学,就是要将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学习,紧密结合检察实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我们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认识、引领我们传承红色基因、引领我们依法履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思,就要结合检察实践认真思考检察履职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认真思考检察制度的内涵、本质、功能和特征,认真思考履行法律监督的问题和不足,用思考的成果去引领司法实践,促进司法解释、立法的完善;践,就是要在学习思考的基础上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司法检察能动积极作用,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悟,就是要在多学、善思、践行相融中,悟出单纯哪一个环节都不会形成的思想、观念、觉悟,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我确信、我领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升华自己对检察履职的认识和司法规律的把握,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职责。
围绕学员们关心的众多问题,张军一一进行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