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甄别意识和防范能力,甘肃省民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查验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甘肃省民政厅举报电话:0931-8790219,举报邮箱:1107082978@qq.com举行举报,或向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