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立法反餐饮浪费
饭馆诱导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最高罚款一万元
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7月25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1年年初,《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作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项目,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被省委确定为重要立法项目。《条例(草案)》采取条款式体例结构,共三十四条,重点对概念定义、反餐饮浪费的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反餐饮浪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构建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单位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确立每年“世界粮食日”所在周为本省反餐饮浪费宣传周,明确反餐饮浪费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鼓励和支持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志愿服务活动。
《条例(草案)》提出,倡导婚丧嫁娶从简用餐,反对餐饮浪费。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每个家庭应按需采购和制作食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反餐饮浪费教育。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小份小量等不同组合的食品,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取餐,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
《条例(草案)》明确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罚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反餐饮浪费善意提醒、劝导和举报的餐饮经营者或者其他社会公众进行侮辱、威胁、殴打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链接
举办大型活动,须提前20日申请安全许可
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7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禁止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民宿及农家乐经营活动将纳入监管范畴
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7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021年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甘肃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法制委员会建议,在修订草案第二十三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开展世界遗产地、古城、古镇、古村、名人故居故里、古道等旅游活动,依托石窟长廊、长城名关、河西走廊古道、红色革命遗址、农耕文化传承、陇上江南休闲、多彩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创建甘肃旅游知名品牌”。旅游经营者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同时对旅游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作出了概括和指引性规定。另外,还将民宿及农家乐的经营活动纳入监管范畴,规定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接待旅游者住宿的民宿,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