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实践价值初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12月9日是国际反腐败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积极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促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新闻发布会,发布以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主题的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并通报检察机关办理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情况。
对逃匿、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最高检积极推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适用,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职务犯罪案件40件43人;2017年1月至今,检察机关共受理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职务犯罪案件93件95人,适用该程序办理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实践价值初步显现。
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负责人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至今年1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4869件89650人,已提起公诉58122件73488人,其中对82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巩固拓展了反腐败斗争成果。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监检衔接,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脱贫攻坚、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保障科技创新发展、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