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共产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的领导这么关心我们的案子,为我们全家办的大实事。”在拿到司法救助金时,被救助人李某某拉着检察长的手心情激动的说。
2021年12月16日,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鹏飞一行深入岷县秦许乡雪寨村,向刑事案件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6800元。
岷县人民检察院在积极排摸刑事被害人救助线索过程中了解到,刑事案件被害人李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丈夫在2002年因生活矛盾被被告人刘某某杀害后,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长大,照料家中公婆生活多年并为两位老人养老送终。因被告人刘某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某某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获得赔偿,受刑事案件影响,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史鹏飞检察长在了解这一案件情况后,主动作为,亲自带头办理该案,前移司法救助工作关口,深入被害人家中及村委会,对其家庭生活困难及赔偿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救助程序,积极协助被救助人李某某收集救助所需材料,及时向县、市政法委汇报并得到大力支持。经层报市政法委审批,向4名救助申请人下拨司法救助金36800元。救助资金到位后,针对申请人住所地在农村山区,交通不便的实际,为减轻申请人奔波劳累,最大程度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史鹏飞检察长在第一时间深入被救助人家中,邀请当地乡村干部共同参与,将救助金送到救助申请人手中。发放活动中,史鹏飞检察长简要介绍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特别肯定了李某某在丈夫被害后常年伺候年迈公婆养老送终的感人事迹,鼓励他们全家走出案件阴影,回归正常生活,教育未成年儿孙健康成长,早日成才,回报社会。
2021年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救助作为民心工程来抓。在司法办案中紧紧围绕重点人群,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民生关怀职能,为13名困难群众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6.5万元,真正为群众分忧解难,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平安岷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