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推动诉调对接,形成多元化解格局,安定区法院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新年伊始,安定区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零成本高效率化解纠纷,省去了审判环节,当天调解结案,省时、省钱、省力,深受当事人欢迎。
案情回顾 2016年原告为被告提供房屋装修、地暖及卫浴安装等服务。工程完工后,被告拖欠原告的劳务费4500元长达五、六年之久。经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劳务费。 调解经过 安定区法院受理案件后,为有效化解矛盾,将案件进行了繁简分流,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移送巡回法庭进行调解。巡回法庭的办案法官针对双方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巡回法庭当天出具了“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并成功送达。一起耗时几年的劳务合同纠纷在巡回法庭仅用一天的时间调解结案。
“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的新案号,明确将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的案件作为诉前调解衍生案件管理。诉权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诉前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 近年来,安定区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成功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群众诉累。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努力优化司法服务,不断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多元解纷,加强诉前调解力度,推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