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陇西县检察院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对该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王某某等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展跟庭评议。
该案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分组举证,举证过程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犯罪的构成要件、恶势力犯罪的认定、量刑意见以及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危害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案件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提出的辩解一一答辩,答辩意见逻辑清晰,有理有据有节,并结合庭审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开展法治教育,达到了很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随即召开跟庭评议会。经过评议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审中仪表仪态良好、语言表达流畅、答辩重点突出、释法说理透彻,展示了公诉人良好的素质和形象。同时,针对公诉人的文书质量、庭前准备、出庭规范、临场表现和应变能力等方面提出中肯、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全体刑检部门干警要以此次跟庭评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的具体要求,以跟庭促规范,以评议促提升,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和水平,推动刑检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