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陇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推进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连续查获多起涉酒案件,近日来集中刑事拘留4名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人,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营造严管严查严惩的路面管控态势。
2022年01月15日21时许,赵某宾驾驶“雅迪牌”二轮电动车沿陇西县西园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桥南建材市场门前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发现赵某宾涉嫌酒后驾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3.4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022年01月21日21时许,李某林驾驶甘JJ***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陇西县巩昌镇北城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市场坑后门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发现李某某涉嫌酒后驾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李某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3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022年01月25日19时许,柴某某驾驶甘JC***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陇西县文峰镇火车站广场东出口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行至陇西军供宾馆门前路段时因冲撞警戒带被执勤交警查获,发现柴某某涉嫌酒后驾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柴某某血液中酒精平均含量为123.5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022年02月01日16时许,万某某驾驶“鸿日牌”四轮电动车沿陇西县X082线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文峰货场门前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发现万某某涉嫌酒后驾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万某某血液中酒精平均含量为110.64mg/100m,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目前,以上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陇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陇西县看守所。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