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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治理“百日集中攻坚”倡议书

        来源: 陇西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2/3/9 9:28:43
        字号:A A    颜色: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治理“百日集中攻坚”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不仅是展现城市的良好形象,更是我县人民文明素质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陇西县公安局交管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治理“百日集中攻坚”行动,重点对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请您和我们一起参与到我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百日集中攻坚”行动中来,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文明驾驶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停车,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停车位箭头指示方向进行有序停放,严禁占压消防通道,严禁一车占用两个停车位,严禁影响他人通行,要自觉配合执法人员开展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共建良好秩序。

           二、坚持文明骑行

              电动自行车要主动办理牌证,骑电动车、自行车要遵守交通信号,积极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要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要下车推行,不逆向行驶,不随意在车流中穿插,不乱停乱放,请主动自行拆除车篷。快递外卖小哥在配送过程中,既要关注配送时间,更要注重交通安全,切实做到安全配送、文明骑行。使用共享单车时,要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三、坚持文明出行

              广大行人要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过街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不翻越隔离护栏。服从交警指挥,积极配合交警工作,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参与者、守护者和宣传者。

              如若违反以上交通违法行为,陇西县公安局交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教育和查处:

              一是对乱停乱放联系不到车主的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将进行拖移,对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属性为机动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督促其挂牌办证。

              二是对行人闯红灯、不走过街天桥,电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劝导教育,并在违法地点执勤10分钟或发现下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替换

              三是对电动车加装遮雨(阳)篷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现场依法进行拆除

              四是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五是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后仍不听劝阻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罚

              我们既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也是交通文明的受益者,更是交通秩序的建设者,共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建共享“行有序、路畅通、人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美好幸福家园、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陇西县公安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