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3次全体会议暨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4月2日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焯主持并讲话。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余建通报2021年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省法院院长张海波、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2021年全省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成效。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围绕全国扫黑办部署的“十件实事”,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要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扩大全社会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要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九个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着力抓好重要线索核查办理和重大案件督办攻坚,推动重点地区整改提升,持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不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会议审议了《2022年全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等文件。(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