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修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5月1日起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5月1日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实现城乡统一,这将改变之前对城乡不同户籍身份的居民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
本次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修改,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主要是: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将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而是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
修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要求的重要举措。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使农村居民能更好地分享到改革红利、更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尤其是受害者为农村居民的,赔偿数额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另外,极大地减轻当事人诉累,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还有,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与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趋势相符。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当前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了63.89%。
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改变了以前对城乡不同户籍身份的居民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比如,受诉法院地在北京的农村居民受害人死亡,如果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农村居民指标计算,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约102万元,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修改后,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也按照城镇居民指标计算,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约234万元,这样可以更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尤其是农村居民受害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