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甘肃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第八号检察建议。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迅速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检察办案+检察建议”的方式,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强化督促指导
“八号检察建议”中提出,要充分发挥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八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共同促进安全生产治理。
省检察院根据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和检察监督办案情况,以兰州、白银、庆阳、嘉峪关、兰铁检察机关为重点,督促其依法从严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及时收集汇总情况,针对当地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发一批质量高、有影响的检察建议。此外,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促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动实现共管共治。
嘉峪关检察机关闻声而动,率先开展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活动,兰州、白银、天水、武威、酒泉等地检察机关相继跟进。酒泉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案》,对全市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开展了走访调研全覆盖。全省各地形成“动起来了”的良好局面。
强化监督办案
安全生产不能放过任何细节,更不能轻视任何隐患。
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对危害安全生产类刑事案件,依法从严办理,及时批捕、起诉,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方式,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定罪量刑失当等问题。同时,深入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加强办案的同时,注重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操作、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酒泉市肃北县检察院针对当地矿山企业多、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由检察长带队,联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深入肃北县马鬃山经济开发区和部分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为打造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多地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危化品经营企业、工程建设工地、沙石料场等安全生产风险突出的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帮助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强化溯源治理
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进溯源治理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省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研判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以联合调研、研讨会商等方式,促进形成监管合力。
甘南州检察机关向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就近年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展开讨论,强调协同发力,形成合力。白银市检察院与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集中公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就落实的具体举措、企业合规、两法衔接等事项交换了意见。
省检察院紧盯重点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中提出的“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这一建议,针对我省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铁路运输、建材、危化等行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兰州中川机场三期扩建与省内支线机场改、扩建工作实际,检察机关将触角延伸至民航领域,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抓前端、治未病,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福祉。全省检察机关将在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犯罪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帮助企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促进企业自警、自省,扎实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石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