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4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坚持行政复议为民理念,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重塑、机制重构、制度重建、流程重造,全面完成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
我省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作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了6类19项制度规范。对全省行政复议组织领导体系进行整合重塑,探索建立以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核心的“1+3”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即成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推动议事决策、专家咨询、调解和解有机统一、高效运行,这一做法在全国省级层面尚属首次。市县两级参照省级做法普遍建立了“1+3”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一套体制、上下贯通、运行顺畅。与此同时,在省级层面建立了行政复议“三级办案模式”,确定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委员会办公室案件审理会议、委员会办公室案件评议组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办案组织,强化行政复议集体办案责任制,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提供制度保证。建立了省政府统一管理、各级政府分级任命行政复议员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机制是行政复议体制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我省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明确细化了10个方面44项具体内容,围绕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等进行全要素规范、全流程再造,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使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运行。
在工作推进中,我省把集中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作为改革的核心任务,把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手段”的“五有”要求作为重要保障,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面完成行政复议职责集中整合,由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口对外”,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全省行政复议机构由两千多个减少为102个,有效解决了群众“多头找、来回跑”问题。目前,“五有”要求已全部落实到位,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张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