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
全国法院五年一审审结电诈案件超10万件
□ 本报记者 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9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持续高发多发。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严惩
统计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2.1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同比又有所下降。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法律适用标准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惩处,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坚决铲除其周边“黑灰产”。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6.7万件,10.2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3万件,2.7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3.9万件,6.8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300余件,4800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马岩在发布会上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境外作案占比达80%。2016年以来,北京、浙江、江苏、四川、河南等省市相关法院审理了“长城行动”“10·30”“5·09”“10·18”“11·20”等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犯被判处重刑。四川法院去年审理的“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中,有24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超过40%。河北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陈文雄等人诈骗案,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对我境内居民实施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文雄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完善法律规范
为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推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最高法积极参与立法机关制定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调研,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解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9部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
其中,2016年,最高法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制定出台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侦查难、取证难、管辖难、认定难、追赃难等问题,确保对此类犯罪处罚更加严厉,认定更加准确,打击更加全面,效果更加良好。2021年,“两高一部”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着重解决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非法交易银行卡、手机卡即“两卡”犯罪等法律适用问题,以更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有效解决实践中的难题,方便基层执法办案。
马岩介绍,相关意见规定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入罪的数额标准,实行最低入罪门槛;规定对诈骗致人自杀、死亡,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在境外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财物,以及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审结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从严惩处了一大批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打击上游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从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看,已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类重要“帮凶”。近年来,随着全面惩处原则的有效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量增多,帮信罪案件数量也随之激增。
最高法刑三庭法官陈攀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套现、取现工具,以及提供软件工具等。从涉案被告人的年龄来看,80后、90后被告人占比近90%,18周岁至28周岁被告人占比超过55%。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涉案,令人十分痛惜。
“预防帮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司法机关依法坚决打击、震慑犯罪的同时,需要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陈攀说。
最高法同时发布了10个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强调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政策立场,提示人民群众增强防骗意识和防范能力,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身权益,同时明辨是非,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被告人易扬锋、连志仁等三十八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罗欢、郑坦星等二十一人诈骗案”“被告人施德善等十二人诈骗案”“被告人陈凌等五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隆玖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