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定西政法网,今天是 2023年02月09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 本网特稿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细节披露 公安部公布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2/11/24 10:42:01
        字号:A A    颜色: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细节披露

        公安部公布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2021年12月30日,法槌落下,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不等。2022年3月2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以承揽土方工程为目的,直接使用暴力或采取“软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恐吓、威胁,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以虚假材料、虚构工程量骗取国家巨额资金,逐步形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发展模式,严重干扰、破坏当地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秩序。其间,该犯罪组织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非法开采矿石对外销售,非法获利近百万元。


        这起案件是公安部公布的5起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中的一起。其他4起典型案例的打击惩处细节也在此次公布中一一披露。


        浙江嘉兴沈某平、方某明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浙江省公安机关打掉以沈某平、方某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犯罪嫌疑人沈某平、方某明等人在经营海盐保山、秦通矿业期间,通过非法采矿、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干扰当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逐步垄断当地石矿、石料行业,多次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采矿72万吨,价值1500余万元,并采取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等方式逃避处罚,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20年10月28日、2022年2月11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决,沈某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方某明等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


        江西上饶龚某荣、郑某忠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江西省公安机关打掉以龚某荣、郑某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犯罪嫌疑人龚某荣、郑某忠等人长期盘踞上饶市广信区应家乡,通过强行入股他人煤矿、成立客运公司、控制猪肉销售市场等非法手段,累积大量原始资本,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有组织犯罪团伙。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该组织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一系列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霸占当地多处煤矿、强揽高铁建设砂石供应、垄断惠农工程、插手房地产开发,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出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22年5月25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龚某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郑某忠十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八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山东枣庄李某彬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山东省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以李某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该组织占据枣庄市卓山铁矿,以企业为掩护,大肆聚敛钱财,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多名群众人身、财产被侵害。该组织在未取得许可证情况下,非法开采水泥用灰岩、石灰岩、片麻岩等矿产,销售金额4200余万元。为非法控制当地铁矿资源,该组织多次以非法手段打击、驱赶矿山施工队,非法占用耕地,致使多家企业倒闭破产,耕地大量毁坏,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伤害和财产损失。2022年3月25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彬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7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福建厦门黄某鸿等人恶势力犯罪组织案。福建省公安机关打掉以黄某鸿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鸿等人长期盘踞在集美区后溪镇,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未取得用地审批和废土消纳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废弃鱼塘、鱼塘周边养猪场、养猪场外围政府收储用地作为渣土消纳场地,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21年12月30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属恶势力集团犯罪,黄某鸿作为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余6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五年九个月至八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始终保持对“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良好自然生态环境,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