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甘肃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10/29 14:56:03
甘肃省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
到2020年底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按照《方案》,到2020年底,我省大气颗粒物浓度要明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各地空气质量实现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水平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0%以上,全省3个以上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实现达标;86个县市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0%以上;14个市州所在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0%以上。
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
《方案》提出,积极争取我省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逐步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在农村集中开展改灶、改暖等专项工作,推广采用碳晶、电热膜等采暖新技术,推行绿色生活方式。2018年改造完成40万户,到2020年改造完成100万户。
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需求侧管理和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
2018年底,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等5个重点城市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
明年1月起实现“三油并轨”
2019年底前,在全省地级城市主要进出口、高排放车辆通行主要道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在省内主要大型企业货运车辆出入口开展安装尾气遥感监测试点工作。2018年起,兰州市试点开展国一、国二标准汽油车和国三标准柴油车淘汰工作。2019年起,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逐步开展淘汰工作。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淘汰任务,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加快推进城市市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成效考核
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以街道(乡镇)为主,部门联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排查摸底、宣传动员、立行立改、综合执法、调度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市州,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并依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张萍)
(原文链接:http://www.gsfzb.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0&id=4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