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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徐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与“和”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5/9/16 1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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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0年1月至今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101049件,其中80162件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占民商事收案数的79.3%,调解成功41581件,调解成功率52%,减免诉讼费1.7亿元,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和资源。徐汇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先后获得上海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上海市模范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今年7月,徐汇法院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上海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调解队伍:合力探索
         
        2009年8月,徐汇法院将上海先行法治调解中心引入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探索社会组织参与调解的工作模式,打造行业联动调解平台。目前,徐汇法院已实现了“14+X”对接,即与地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房地物业、建筑材料、消保委、工商联企业纠纷等14个固定的行业调解委员会,以及由此延伸出去的,更多个第三方社会调解力量的对接。
         
        2009年12月,徐汇法院成立了以“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秦玲妹名字命名的巡回调解工作室。工作室与辖区内13个街(镇)诉调对接工作站及妇联、老龄委等组织建立起了由点到面的“辐射式”调解机制,联合街(镇)调解力量将化解矛盾的功能延伸至基层社区的最前端。6年来,工作室不断延伸基层服务触角,拓展巡回调解渠道,形成了一套以法院为主导,司法所为纽带,各街道镇(居)及专业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联动配合的三级巡回调解模式。
         
        2011年2月,徐汇法院与区司法局等部门合作,成立了青年律师实践基地,遴选区内律师事务所中执业年限一年左右的青年律师,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参与为期半年的全日制见习调解工作,实现司法审判资源、司法行政资源及执业律师资源的有机互补,丰富了社会纠纷的非诉解决途径。2011年成立至今年8月,青年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案件23253件,其中调、撤成功10334件。
         
        2011年8月,徐汇法院设立拆迁非诉执行化解工作室,由地区拆迁部门长期从事该项工作的同志担任调解员,在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律指导下,在依法审查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拆迁非诉执行案件的化解。截至今年8月,已受理153件拆迁强制执行案件,其中包括地铁12号线、徐家汇商业圈寰宇基地动迁纠纷在内的89件纠纷都在诉前成功化解。
         
        劳动争议:合力化解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及体制转轨,企业多种灵活用工制度的调整,使得劳资关系日趋复杂。为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各类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徐汇法院联手区总工会和区法律援助中心,于2011年10月在徐汇法院设立工会职工维权援助窗口。由区总工会在各街、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挑选若干名调解经验丰富、法律知识扎实的调解员每周二、四在窗口值班,对前来法律咨询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解答。与此同时,双方还合作在徐汇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室,为有意愿的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对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2015年1月,张某在工地施工时发生意外,导致小腿骨折。由于张某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导致仲裁败诉。走投无路的张某来到职工维权窗口咨询,工会相关人员在得知情况后组织张某与施工单位进行调解。张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工伤,施工方最终同意向张某支付6万元赔款。
         
        为了能让司法服务以一种更高效、便捷、亲民的方式与民众的需求互联和对接,2014年6月,徐汇法院又在法院官方网站上推出了以劳动争议审判庭审判长汪海燕名字命名的网上服务平台——“海燕信箱”,为有需要的劳资双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截至今年8月,“海燕信箱”点击量已达25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1件。
         
        道交案件:合力参与
         
        2014年10月,徐汇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行驶中致人身亡的赔偿案件。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死者徐某家属情绪激动,认为机动车驾驶员韩某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诉调对接中心调解人员在调阅监控视频后发现,死者徐某在事发当晚自行走到马路横道线中央躺倒,此后有两辆驶过的汽车发现后采取了避让措施,而韩某驾驶的车辆却紧随其后从徐某身上碾压而过。在向徐某家属询问情况的过程中,调解人员得知,徐某事发前几日只身来到上海,而此行的目的是就医。找到了案件的几个关键点,调解人员随即联系徐某家属与韩某,并通知涉案车辆保险公司理赔员一同参与调解工作。通过调解人员对事发经过的分析以及理赔员对理赔标准的详细说明,徐某的家属最终接受了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在死者一方的事实,双方也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诉前调解阶段,保险公司通常指派法务人员或代理律师参与。而根据保险公司的内部分工,定损核赔的权力往往在理赔部,理赔员的缺席必然会影响纠纷处理的效率。为此,徐汇法院于2011年起,以平安保险公司作为试点,积极推进理赔员参与诉前调解,即在诉前调解阶段,平安保险公司派理赔员每周一次到法院进行集中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则进入诉讼程序。该做法在实践中取得了多赢的效果,案件调解率大幅提高,超过一半的案件在诉前得以化解。如今,包括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都已派保险理赔员参与到徐汇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诉前调解中,并形成每周或每月的固定调解日。
         
        医疗纠纷:合力引导
         
        徐汇区医疗资源丰富,包括9家三甲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达200余家。为进一步畅通医患当事人的依法维权渠道,徐汇法院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医疗纠纷调解的全面对接。一方面,通过指派一名法官对口医调委指导案件化解工作,指派一名调解员常驻医调委直接参与调解,对部分疑难案件进行联席会商、研判等方式,帮助、指导医调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另一方面,强化对医疗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流程的司法保障,对于医调委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由诉调对接中心指导法官进行审核,确认有效的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今年6月,徐汇法院受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高某的丈夫住院期间经抢救无效死亡。高某认为,是医院辅助呼吸机停电致使夫妇阴阳两隔,为此与医院方对簿公堂。医院方则认为,高某患重症肺炎,死亡结果是其所患疾病所致,与呼吸机停电无必然联系。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主张和意愿差距过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此,调解员采取分别约谈的方式,试图找到突破口。由于调解员自身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背景,在与原告交谈中,调解员从医学角度向原告进行说明,指出患者本身患有严重疾病,使得原告能够理性看待治疗过程。而对于被告医方,调解员则从法律的角度去解释沟通,指出其病史证据中的不足,让医方更加客观地看待本次医疗行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截至今年8月,徐汇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医疗纠纷调解室共成功调解医疗纠纷赔偿案件129件,出具医疗纠纷案件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797份,使得三分之二的医疗纠纷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从而有效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护权益,同时又极大缩短了纠纷化解时间,降低了纠纷化解成本,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吴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