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5/12/21 11:41:36
上提命案审核 改革预审机制 建设执法管理中心
浙江台州公安打造规范执法“玻璃房”
12月9日,经全面调查审核后,“9·27”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由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移送至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去年9月台州实行命案审核上提机制后移交的第51起案件。据悉,命案审核上提工作机制在全国属于首创。
12月16日,台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蒋珍明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近年来,台州公安不断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通过推行命案审核上提机制、预审体制改革,建设执法管理中心,着力打造规范执法的“玻璃房”,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命案审核上提自查自纠
命案办理事关重大,台州市公安局创新推出的命案审核上提机制,强化了执法监督,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台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林维红介绍说,命案审核上提,意味着公安机关自我加压、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非法证据。
去年9月,台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推出命案审核上提机制,规定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8类刑事案件中,有被害人死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及衍生的窝藏、包庇等案件,均上提到市公安局审核,再由市公安局直接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台州市公安局分管法制的副局长王从志说,原先“一竿子插到底”的办案模式,自我纠错能力弱,容易导致执法违法问题。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公安局法制和刑事技术优势,排除非法证据,完善证据链,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命案审核上提机制实行一年来,台州市命案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去年10月至今年7月,相比去年前9个月,命案办案时间从平均109.7天缩短至74.8天,诉讼效率大大提高。
预审改革防止冤假错案
台州公安机关预审体制改革,是防止冤假错案的又一有力举措。温岭市公安局预审大队民警翟江林说,审查逮捕是防止冤错案一道非常重要的关口,如果把关不严,就有可能让冤假错案从这道关口溜走。
据了解,10多年前,公安侦查和公安预审由分离到合并,所有侦查取证活动都由侦查民警负责。实践中,公安法制部门仅开展过堂式的书面审核,除了能发现程序性、取证不到位等面上的问题外,很难从案卷上审核出深层次执法问题。因此,侦查民警重侦查轻办案思想较为突出,也易发生“假立功”、包庇犯罪、徇私枉法等问题。
2013年8月,台州市公安局改革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侦审一体化,在玉环县公安局试点单设预审机构,推进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机制建设。预审民警提早介入所有批捕案件的审讯和取证,有效杜绝了预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冤假错案发生。目前,台州各地公安机关都已单设预审机构。
执法中心全程监督指导
8月26日晚,牟某开车时被一名陌生男子拦停后暴打。处警民警将此案作为治安案件处理。路桥派出所执法管理中心法制民警张凯审核后认为,这可能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积极协助办案民警找到寻衅滋事者。原来,行凶者与牟某并不认识,当晚因喝醉酒肇事。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路桥派出所教导员周敏强介绍说,如果没有执法管理中心专职民警贯穿办案全过程,这类小案就有可能不了了之。执法管理中心是为加强对警情、案件、场所、人员、物品等执法要素的全过程管理、全流程指导而建立的。
据介绍,执法管理中心配备专职民警和辅警,对警情案件集中管理、案件流程全程监控、入所涉案人员严格监管、涉案财物集中保管,采用网上巡查、核对监控等方式,努力把执法问题预防在先,把执法隐患消灭在前。
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从志说,台州市公安局加强执法全程管控,改变以往粗放、被动的执法管理方式,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基层所队全面推广执法管理中心,严密掌控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审人员、在扣物品等环节,实现执法工作的全要素管理、全流程监督、全过程指导,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了执法风险、执法事故。(陈东升 王春 余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