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1/6 15:30:50
日前,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福建省晋江市法院在原有微信、微博、报纸、电视台、LED屏幕曝光“老赖”的基础上,在全省法院首创公交车载电视曝光“老赖”姓名、照片等信息。
据了解,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这些信息将每天在晋江的100辆公交车上滚动播放30次,内容涉及“老赖”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照片、未履行金额等,以敦促其履行义务。
首期确定了11名曝光对象,既有金额4.5万元的工伤、人损赔偿纠纷案件,也有金额达100多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这种方式更好地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对一些金额不高的工伤、人损赔偿纠纷案件能够更好地化解。(鸿铭 庄晖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