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法制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3/28 11:28:26
3月18日,四川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成都举行《关于共同建设四川“法治政务”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现场,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与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底瑜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据悉,此次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服务功能建设,推动政务平台服务功能拓展。陈明国表示:“四川省司法系统和政务服务体系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融合二者职能优势,推动政务平台服务功能拓展,打造四川‘法治政务’品牌。”
双方联手打造法律服务专区
根据协议,四川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联手打造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专区,在省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专区,设立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调解和司法公证等服务窗口。
同时,双方将有序推进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专区建设,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平台法律服务功能建设,利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社区)服务代办相关法律服务,并鼓励基层探索推广“一村一律师”等做法。
分工合作探索法治政务新模式
记者获悉,协议签署后,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每半年就合作事项磋商一次,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合作事项及方式方法。
接下来,四川省司法厅将负责派遣优秀律师、公证员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并协助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推荐、遴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推荐优秀律师事务所入选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用库,指导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对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准备出台各项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等。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则将为入驻政务大厅的律师、公证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对律师、公证员进行现场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将积极开展基层司法与政务合作试点,深入探索基层“法治政务”新模式等。(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