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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首推“七五”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7/20 9: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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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首推“七五”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12家省级重点主管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7月15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在全省建立实施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据悉,这也是自“七五”普法开局以来全国首个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省份。
          
        浙江省一直是法治宣传教育先进省份。前不久,省委、省政府批准转发了浙江省“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求,该省决定建立重点主管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社区居民等重点群体学法用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扞卫宪法尊严,树立法律权威。
          
        记者发现,浙江省的普法责任清单具有三个特点。
          
        其一是真抓实干。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金融办共12个省级法治宣传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的主管单位,哪家单位承担什么普法责任,需干些什么,需干到什么程度,普法责任清单上一目了然。比如省教育厅共有5项普法责任:抓好学校宪法学习,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法学学科建设,对校长和教师开展法治教育,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在每项责任下,又有具体目标任务。
          
        其二是实时考核。根据普法规划,重点主管单位何时需要完成何等普法任务,普法责任清单都有明确要求。比如省人力社保厅,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起公务员学法学分制,一般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在全省公务员中实施“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与之相配套,推行公务员学法考勤、年度学法考试、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实时考核制度。
          
        其三是注重实效。普法清单上规定,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党校的必修课。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法律考试不合格的,不得提拔、评为优秀公务员。把学法用法考核作为企业评优及干部职工考评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普法办正研究制定责任清单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建立工作项目制度、内容订单制度、以案释法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努力为“七五”普法扎实开展创造良好条件。(陈东升 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