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8/26 16:11:20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为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具有典型农村地区司法特点。“如何更好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纠纷在基层的作用,探究并满足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能力的迫切需要。”重庆四中院院长孙海龙说。重庆四中院不断加强对辖区基层法院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的指导,优化庭、站、点、员布局,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司法服务,让司法更贴近群众,诉讼更加便民。
重庆四中院建成了以23个人民法庭为中心、27个便民诉讼站、130个便民联系点为支撑,924名诉讼联络员为纽带的便民诉讼网络。2015年以来,辖区23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13112件,审结12416件,借助便民诉讼网络化解矛盾纠纷3100件,占辖区法院结案总数的20%以上,人民法庭获市级以上表彰6次。
城区+农村:便民网络全覆盖
重庆四中院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涵盖城区和农村两个系统,针对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了系列富有成效的措施。
“我们在城市地区注重建立扇形工作面,与辖区(县)多发易发行业的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联动化解矛盾纠纷。”重庆四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张泽端告诉记者。
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矛盾纠纷一直是法院民事审判的重点、难点工作,对于这类纠纷简单的一判了事常常会造成案结事不了,在实际操作当中,辖区黔江区人民法院积极整合纠纷化解的社会资源,借助已成立的交通巡回法庭、医疗损害赔偿联合调解中心,积极探索、推进各类诉前矛盾分流机制、委托调解机制及调解协议的确认机制,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我们酉阳县法院在建设城市地区便民诉讼网络方面也下了一番功夫,我院民庭、刑庭、行政庭和执行局与酉阳县相关组织、部门建立了联络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均确定了1名联络员,并形成了日常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紧急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定期会议制度、实时联络制度、日常工作协作制度、紧急情况协同处置制度、联动预警监控制度等信息交流和协作制度。”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庹华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农村地区,针对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的现实,重庆四中院着眼整体布局,构建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便民诉讼站为主干、便民联系点为支点、便民联络员为纽带的便民诉讼网络,有效密切了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的联系。
随着近年来农村基层案件数量不断增长,重庆四中院注重优化资源配置,将覆盖农村的便民诉讼网络与辖区农村23个人民法庭紧密结合,充实辖区法庭的人财物力量,根据各人民法庭之间工作任务的差异,在物资、经费等保障重点上各有侧重,对辖区人口相对集中、交通方便的法庭,将重点放在提升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方面;对地理位置偏远、群众出行困难的人民法庭,则积极帮助协调配好办案车辆、便携式办公设备等,便于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
同时,重庆四中院加强对辖区法庭便民联络员整合工作的指导,对处于“休眠”状态的便民联络员进行全面清理,在热心司法事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能力的乡镇司法助理员、综治专干、优秀人民调解员中选定便民诉讼联络骨干,目前辖区23个人民法庭均建立便民诉讼联络骨干名册,并确定法庭工作人员与其保持经常性联系;同时指导基层法院加强业务培训,为便民诉讼联络骨干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工作方法、工作技巧提供帮助。目前已实现法庭辖区155个乡镇(街道)便民诉讼站、点全覆盖,更好协助法庭开展矛盾化解、文书送达、协助立案等辅助性工作,更好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的作用。去年以来,辖区法庭便民联络员协助开展各类活动5000余件次,占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总数的35%以上,极大节约了诉讼资源。
对此,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水法庭负责人梁容深有体会:“我们县法院院机关从人力、经费上强化保障,通过开展便民诉讼联络业务讲座、组织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解析便民诉讼联络事例、点评诉调对接案例、赠阅法律文件等方式,每年定期组织两次便民联络员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不仅包括协助送达、协助调查、协助执行、诉前调解等联络业务知识,还包括指导、分解、反馈本乡镇便民诉讼联络工作等管理知识,为便民联络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工作方法、工作技巧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也更加方便配合我们法庭开展立案、调解、送达等工作。”
窗口+网络:便民服务更贴心
依托便民诉讼网络,人民法庭采取上门立案或者田间法庭、院坝法庭等方式,因时因地因人调整办案方式、办案时间,全力促进专业化司法与尊重民间传统习惯的有机融合,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群众身边。
重庆四中院副院长唐文告诉记者:“辖区基层法院进行了各项有益探索,比如黔江区法院以民事审判庭为中心,在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较大的社区设立了调解室,定期解决矛盾纠纷。酉阳县法院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追索劳动报酬及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及时保障维护民生权益。彭水县法院在当地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现场调处矛盾纠纷。秀山县法院有效发挥诉讼服务点作用,累计进行远程立案105件、预约开庭43次,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反响很好。除此之外,辖区法庭的便民诉讼网络都固定了巡回审判站的办案场所,挂牌公示,就地审理案件。为收集群众意见,方便诉讼,人民法庭门口还设有群众意见箱、诉讼材料收发箱、法官留言板。”
每逢赶集日和节假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辖区各个便民诉讼站都活跃着一群法庭干警,耐心解答来访群众的各种问题,尽力让群众满意而归。他们时常会出现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民间集市,调解各种纠纷。正是这些流动在老百姓身边的便民诉讼网络,及时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彭水县法院龙射法庭辖区普子镇肖姓居民激动地告诉记者:“今年初我们家房屋被货车撞坏,成了危房,一时居无定所,全家人都很着急。听说每逢赶集日镇上便民诉讼站都有法庭干警定点接待,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前去咨询。法庭干警
在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肇事车辆车主及保险公司,主持我们和肇事车辆车主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支付35000元的房屋赔偿款。便民诉讼站让我们广大山区的农民不出乡镇就能打官司,真的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法院!”
据记者了解,彭水县很多村子地处偏僻山区,村民到场镇赶集都要走上大半天。为了最大程度实现便民利民惠民,便民诉讼站工作期间,法庭干警加强巡回审理,深入各个村组,实实在在为村民处理纠纷。不久前,该县太原乡高桥村的姚婆婆与子女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经过村干部调解无效,闹上了法庭。得知情况后,法庭法官巡回审理该案,找出矛盾根源,让姚婆婆与子女冰释前嫌。
记者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清溪法庭,遇到一对兄妹激动地握着李法官的手:“谢谢法官,让我们一家子重归于好,没有从亲人变仇人。”据了解,该法庭田法官当天一大早就赶到了被告喻某家中进行了一场巡回审理,法官主动联系当地村支书和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到场,倾情劝解,辨法析理,化解了清溪场镇三合村老人黄某对子、女、儿媳提起的赡养费支付、医疗费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租金支付三起诉讼,修复家庭关系,彻底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去年19名便民联络员协助化解并成功调处包茂高速重庆段‘3·25’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理事宜让我印象深刻。”黔江区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龚节华感慨地说,“在调解过程中,19名便民联络员积极配合法官开展遇难家属的心理疏导,安抚家属情绪,帮助消除疑虑、理性索赔。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经过多次耐心调解,交通事故责任公司向17名死者家属支付赔偿金共1049.8万元。”
思路+机制:化解纠纷更有力
重庆四中院在深入乡镇、村社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便民诉讼网络细化,明确了“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机关干部挂庭联系,人民法庭定点联系,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思路,由民一庭统筹辖区23个人民法庭便民网络建设工作。
重庆四中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俊文告诉记者:“我们结合辖区乡土司法的特征,充分发挥便民联络员具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开展矛盾化解、文书送达、协助立案等辅助性工作,帮助解决送达难、调查难、执行难等问题,延伸人民法院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辖区23个人民法庭便民联络员协助法庭开展文书送达、巡回审判、协助执行等各项活动6000余件次,占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总数的45%以上,极大节约了诉讼资源。如黔江区法院濯水法庭在阿蓬江镇的高碛居委试点建立了一站式服务机构,强化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动协调,及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具体来讲,在利用便民诉讼网络加强诉调对接、化解基层纠纷方面,我们也进行了有益探索,逐步建立起了司法协调联系制度及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通过依法适用司法确认程序或诉讼调解程序,及时以司法确认书或诉讼调解书等形式巩固、提升便民联络员调解成果,多角度、全方位地指导人民调解,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同时加强诉前调解,使得大量纠纷得以化解在起诉之前或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提高案件调撤率,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去年以来,23个人民法庭共调撤案件8318件。”张泽端向记者介绍。
在借助便民诉讼网络提升诉讼文书送达率方面,石柱县法院探索较多。石柱县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刘宏针对此项工作向记者详细介绍:“在农村地区,我们聘请的便民联络员一般均由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村社负责人、文书兼任,他们不仅熟悉相关当事人是否在家、在何地务工、家庭成员构成等情况,还能通过各种渠道查找当事人下落和相关案件信息,有效缓解送达路难问、人难找、字难签的难题。除此之外,针对当事人不能提供被送达人联系方式或被送达人拒不配合送达的,通过加强与便民诉讼联络员的送前联络,及时掌握被送达人基本信息,打探联络方式,提高送达效率,避免盲目按地址送达扑空;无法成功送达的,向网格管理员了解当事人的可能去向及联系方式,因地制宜进行精准送达,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
在借助便民诉讼网络提升法院执行效果方面,彭水县法院研究较深入。彭水县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徐中和介绍道:“我们彭水法院充分利用便民诉讼网络覆盖全县,便民诉讼联络员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在当地社区村落较有威望的优势特点,动员其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人员去向和其他线索。今年以来,我们邀请便民诉讼联络员参与案件执行120件,有效执结110件,涉案标的额达700万余元;便民诉讼联络员参与执行的10件‘骨头案’全部顺利执结,其中以和解方式执结8件。”
在彭水县法院受理的一起特殊侵权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互为近邻,两被执行人家庭困难且都系60岁以上的老人,其中王某70余岁且患有脑血栓卧病在床,不宜采取强制措施。针对该案特殊情况,彭水县法院执行局主动邀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便民诉讼联络员张某参与,使这起经过两审终审且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的案件得以和解履行完毕,这是重庆四中院邀请便民诉讼联络员参与执行促进案件圆满解决的又一起成功案例。(陈小康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