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9/27 15:09:47
“黄赌毒”、村霸恶霸、“两抢一盗”、行贿受贿……种种违背社会道德甚至违反法律的社会现象的存在,无疑是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拦路虎”、“绊脚石”。西藏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正是从社会综合治理的各个方面下手,筑起一道维护稳定保平安的“安全屏障”。
综治办: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记者从扎囊县综治办了解到,近年来,扎囊县针对因发展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逐步增多,特别是医患、劳资、交通事故、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矛盾较为凸显的现实情况,及时健全完善调节机制,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发生。今年以来,扎囊县共建立了72个温馨调解室,成功调解村级矛盾28起,乡级矛盾3起。
“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群众关注什么就重点整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以民意为导向,正是如此,西藏有效巩固了基层维稳阵地,提升了基层维稳水平。
司法机关:全面普法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西藏司法机关全面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的“法律七进”活动,这样的普法形式覆盖了西藏的各行各业、各个群体。例如,针对西藏流动人口、寺庙僧尼及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特点,西藏司法机关通过各种措施,加强他们的法治意识,让流动人口可以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寺庙僧尼可以找到社会认同,爱国守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也能够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办事,从而提高管理水平。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中平说:“从普法工作的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西藏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宪法和法律知识得到了广泛普及,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明显比之前有所增强。”
检察机关: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近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组织召开援藏人员“组团式”指导帮助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部署会,要求加强与纪检、审计、公安、法院以及检察机关内部的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此举也是西藏检察机关优化升级案件办理的有效举措。
面对新形势,西藏检察机关针对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查办、职务犯罪预防、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业务工作中的运行规律,提出一系列在检察改革背景下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贯彻实施的检察工作新举措,为西藏的发展稳定大局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