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6/10/26 11:42:56
诉讼与公证对接多元化化解矛盾
上海普陀区探索公证入驻法院诉前化解纠纷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上海市普陀区了解到,为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难题,该区公证机构派员入驻法院成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多元化化解纠纷。据统计,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一年多的时间里,该工作室通过司法审理前的先期介入,有效化解纠纷192件。
公证前置启动 预防职能凸显
在普陀区法院的立案大厅,记者看到,涉及遗产继承及相关家事的诉讼当事人会在第一时间被引导到公证咨询窗口,值班人员通过耐心解答,告诉他们走更加便捷的公证渠道来解决问题。
“继承纠纷当事人选择诉讼的有两种情况:一是矛盾确实难以调解;二是虚构被告明显隐瞒继承事实的虚假诉讼。对此,我们提出与法院诉调中心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框架下就杜绝虚假诉讼、合理分流无纠纷诉讼当事人和家事纠纷公证前置等方面开展合作。”普陀公证处主任高剑虹说。
今年4月,普陀区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正式挂牌,3名资深调解员轮流值岗,现场提供遗产继承类等相关事宜的咨询和纠纷化解服务,形成“诉调对接公证”的一站式服务。对于无纠纷的家事案件,引导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对于诉前调解的家事案件,由对接工作室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分流到公证处,调解不成功的则由人民法院立案。
据统计,自去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普陀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证咨询窗口共接待1142人次咨询,其中192人次已办理公证,成功分流无纠纷继承诉讼;另外,通过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接收法院立案庭移送案件142件,已受理公证申请43件,办结31件。
助力纠纷解决 缓解“案多人少”
“法院联手公证处成功探索无纠纷家事案件的快速解决机制,能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窘境。”普陀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张骏晔表示,案多人少是法院长期面临的现实问题,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这一矛盾更加突出。
据了解,法院与公证处的合作范围定位在诉前调解阶段,对于一些继承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中,当事人举证困难或一方在外地等情况,实行诉前委托公证机构调查核实相关事实的方式,并出具公证文书,使部分案件在诉前便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直接解决,减轻了审判压力。
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普陀公证处向法院出具法律意见书,将有关核查材料一并交还法院,截至2016年9月,公证处已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26件。根据普陀区人民法院统计,仅今年5月至9月,普陀区人民法院继承类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90%,同期信访量也有明显下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薇表示,要以司法改革和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建立公证与法院的有效衔接制度,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国司法体制的高度,强化公证在家事调解及非讼领域的职能,发挥好公证机构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此,建议建立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证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畅通信息查阅和业务风险通报渠道,及时研究解决对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发挥资源优势 拓展对接机制
“公证机构与房产、民政、公安等单位已实现信息对接,普陀公证处另与档案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婚史登记信息、死亡信息快速查询通道,这就是公证的资源优势。”高剑虹表示,通过互联网信息共享机制和快速核查渠道,公证处工作人员能够在网上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通过快速核查渠道查明相关事实这是目前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并不具备的。
截至2016年9月,普陀公证处已协助法院完成13件案件相关信息核查,涉及公证遗嘱、死亡、婚姻、存款、人事档案、房产等信息50余条。其中通过查询发现了当事人隐瞒婚姻的事实等情况,有效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在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中,普陀公证处将和普陀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无纠纷诉讼分离机制,并尝试扩大对接家事纠纷案件的参与程度。尝试在纠纷化解过程中或者过程前,为当事人发现和固定证据,为家事矛盾的化解提供证据支撑。在人民法院诉调中心设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直接对家事案件进行矛盾化解已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赞同,并将此作为样本向全国推广。普陀区人民法院与普陀公证处的诉讼与公证对接项目在2016年8月获评“第七届上海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
在许多国家的法律制度中都有公证参与和替代诉讼的规定,随着中国公证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公证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设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余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