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理公安在线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17 14:02:00
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州公安机关新增了部分公安编制,但民警配比与全省万分之十三的平均水平仍有差距。为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基本建设滞后、基础工作薄弱等难题,2014年以来,大理州公安机关进行了派出所、交警中队和消防应急救援队“三警合一、一警多能”的整合,推进基层警务改革,以较小的警务成本,实现了较大的整合成效。
整合警务资源
2014年9月18日,洱源县邓川镇莲和村民房发生火灾,邓川派出所民警驾驶消防水罐车6分钟抵达现场,30分钟后,大火被扑灭,群众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当知道是“派出所消防队”时,现场群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这是警务模式创新的探索,也是“三警合一”改革成果的体现。由于警力不足、路况复杂等原因,处置如火灾、交通事故时,警力难以及时到达现场,难以在第一时间内满足群众的期望和要求。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大理州公安机关把洱源县牛街派出所作为试点,探索实施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三警合一”模式,并逐步全面推广。通过整合基建、机构、警力和保障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提高了基层战斗力和服务水平。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派出所就有足够警力及时处置,没有再出现因人少处理不及时,被群众埋怨甚至围攻的情况;同时,变分工较细为一警多能,促使每一名民警着力提升自身能力素质。
实现一警多能
在实现“三警合一”模式改革后,每一个派出所民警随身携带的公务包中装的不只是治安、刑事案件等常规文书,还多了消防、交通方面的文书。在基层派出所工作5年的民警小李说:“现在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遇到交通、消防方面的案件就束手无策,即使遇到再紧急的情况也能独当一面。”
2014年春节,对于剑川县沙溪派出所的民警来说是一个忙碌的时节,大量游客的涌入使得小镇的治安、交通、消防工作压力陡增。面对压力,派出所全员上岗,上路疏导交通并处置简易程序的交通案件,治安巡逻车、消防车随时待命,民警同时履行着多个岗位职责。在谈到跨专业履职时,沙溪派出所所长马续挺深有体会地说:“按照以往的经验,局里最少要派20名警力支援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好,现在‘一警多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业务警种疲于应付的情况,真正体现了‘三警合一’短、平、快的特点。虽说比过去累了,但可以更好地服务辖区和群众。”
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反复论证并充分听取基层民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14年11月,州公安机关在全州全面推进基层警务资源整合。将全州分为城市(含县城镇)和农村乡镇两大类,城市保持现行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不变,改革的重点是农村乡镇类,目标是实现五个整合,建立一套机制。即整合机构职能,在农村乡镇派出所全部成立交警中队、消防中队,由派出所领导兼任中队长;整合警力资源,由县市公安局统筹管理全县警力资源,统一调配全局警力,积极推动警力下沉,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全局总警力的50%以上;整合辅警人员,实行统一招录、统一配备、统一管理;整合警务保障,由县市公安局统筹全局经费管理,统一负责警用装备、办案设备的调配;整合办公场所,要求农村乡镇消防中队和新成立的交警中队必须与派出所合并办公,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原则上整合土地、资金,通过营房建设实现合并办公;建立所长统一指挥管理、警种分工协作、执法办案办证、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实现派出所、交警、消防三个警种办案系统互联共享,警种办证服务窗口、办案场所的统一使用,全面履行管理、防范、打击、服务等职能。
工作提质增效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大理州各基层派出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一大批车辆、装备配备到派出所,改变了以前一些派出所或交警中队势单力薄的状况。交管、消防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解决了交管、消防“有头无脚”的问题,从而基本实现了交管、消防工作的全覆盖。派出所内部各警种在派出所长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履行打、防、管、控、服务和信息收集等综合职能,减少了推诿、扯皮,方便了群众办事,群众通过一个窗口就可办理公安职责范围内的诸多事项,树立了派出所综合管理和执法的权威。
“通过整合基层警务资源,大理州公安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基层警力实现‘无增长改善’,基层综合战斗实力显着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大理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陈川介绍,截至目前,大理州公安机关已经基本完成了全州基层警务资源整合任务,大理州117个户籍派出所均新成立了消防中队;98个农村乡镇新成立派出所交警中队72个,整合原交警片区中队26个(其中合署办公17个),建立了派出所所长统一指挥、各警种分工协作等一系列基层警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