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1/18 13:46:16
2014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新方式,结合媒体走转改要求,带上微博、邀请媒体,开展“走基层 与巡回法庭同行”活动,实现了普法与群众、与媒体、与网友、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普法+现场”:
搭建群众学法平台
2015年10月13日下午,在淅川县上集镇中心广场,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此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庭审现场,500余名村镇干部和附近群众提前得到消息前来旁听。
被告人程某是该县某乡镇一村组干部。2015年3月,程某未经批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占用所在村的集体土地用于采砂淘金。经鉴定,程某非法采砂占地总面积为22.56亩,其中耕地13.25亩。程某所占用的土地因采砂遭到严重毁坏。
法院经公开开庭和合议,最终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当庭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俺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法官审案子。”淅川县上集镇某村干部张某说,看了这次开庭,原来擅自破坏土地用途是犯法,回去后一定要给村民们好好说叨说叨这个事儿,避免大家因不懂法而犯法。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结合案情,向旁听群众详细讲解了破坏耕地相关犯罪的构成,提醒告诫群众按用途正确使用耕地,自觉学习土地相关法律规定,做到学法、守法、不违法。
自2014年起,南阳中院从全市法院近期开庭的案件中,挑选出数量多发、教育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组织开展“走基层 与巡回法庭同行”活动,提前在当地发布开庭公告,吸引群众前来旁听,通过真实案例的审理,激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南阳拓宝玉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元全评价说,以前我们强调巡回审判便民利民,南阳法院在兼顾此项功能的同时,把目标向普法倾斜,可以说是延伸了巡回审判的“产业链”,提高了巡回审判的“附加值”,生产出了更加优质的“副产品”。
截至去年10月,南阳中院共开展“走基层与巡回法庭同行”活动103期,现场旁听群众达6.1万人。全国人大代表、时任南阳市委书记穆为民称赞,这是法治南阳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法制宣传的好形式。
“普法+媒体”:
实现学法良性互动
“这起案件在哪儿开庭?我和几个朋友想开车过去旁听。”“开庭正在进行,地址是社旗县城某小区。”这是2015年11月20日上午,私家车车主刘某与南阳电台主持人的一段对话。
当天,社旗县人民法院正在某小区对一起不明抛掷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进行巡回开庭审理。
2015年7月2日晚,原告李某到该小区走亲戚,将驾驶的宝马车停在小区2号楼南边的公共停车位上。第二天上午,李某准备回家时,发现爱车前挡风玻璃被鹅卵石砸裂,地上还留有大量鹅卵石。小区物业公司经调取监控发现,鹅卵石是从2号楼1单元西户抛下的,但根据监控无法查知具体楼层。后来,李某及物业公司多次找该户型二至六楼的5家住户询问,并要求赔偿,但被一一拒绝。无奈,李某将此5家住户一并告到法院。
基于该案的特殊性,南阳电台对案件庭审进行了直播报道,现场不仅吸引了小区住户前来旁听,也引起了100多位私家车主的关注,他们闻讯纷纷驾着爱车前来旁听。
为了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南阳中院对每期“走基层 与巡回法庭同行”活动,都提前将活动选题及简要案情发给媒体,邀请省市相关媒体参加报道。其中,当地的日报、电台、电视台、晚报还专门为此项活动开辟了专栏,提前发布活动消息,跟踪报道庭审实况,接受群众讨论咨询。
南阳两级法院仅此项活动就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048篇,共有14家省市媒体主动要求联合参与,通过媒体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67条,收到意见建议118条,为更好开展活动提供了支持,社会各界在对案情的讨论过程中,也更加加深了群众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2015年12月,由南阳中院与当地报社联办的专栏,被中国报业协会评为年度中国城市党报名专栏奖。
“普法+网络”:
传递法治社会能量
“不会吧?!亲生子女也卖,太没人性了!”2015年9月23日上午,网友“兔子爱土鳖”在天平南阳新浪微博留言说。
当天上午,内乡县瓦亭镇人民广场上人头攒动,原来这里正在进行一场拐卖儿童案的巡回审判。
庭审中,南阳中院“@天平南阳”新浪微博对活动现场进行了全程微直播,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参与和互动。
“这个爹,可真够狠,法院就该重判他。”“打工的卖孩子的也不少,微博直播让他们也可以看到,这种形式好。”网友“天使宝贝L&”评论说。
据了解,南阳中院对每期“走基层 与巡回法庭同行”活动都利用该院的官方微博平台——天平南阳进行微直播。截至目前,在已开展的103期活动中,该院共发布微博1047条,收到网友点赞13万余次,评论6万余条,通过微博直播让普法宣传成功“上线”,实现了线上线下的全覆盖。很多网友对南阳中院利用微博传递法治正能量的做法予以肯定和点赞。(王彬 廖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