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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泰州中院院长办案常态化员额改革亮实招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2/4 10: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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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了领导不丢手艺”泰州中院院长办案常态化员额改革亮实招
          
        行政AB角腾空院长办案“专家号”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军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
         
        徐军说:“这个案件是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案件,涉及多名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案情较为疑难复杂。只有自己主办案件,才能深入了解法官在审判中遇到的难题。”
         
        据介绍,自2016年10月泰州中院推行院领导每月固定办案周和行政履职AB角等实质化办案举措以来,短短3个月,院领导承办案件116件,人均办案15件。院领导实质化办案已经成为泰州中院的新常态。
         
        办案经验薪火相传
         
        在备受舆论关注的泰州“12·19”环保公益诉讼案中担任审判长的是泰州中院副院长纪阿林,当时的庭审现场,同为合议庭成员的青年法官蔡鹏至今仍记忆犹新。蔡鹏说:“院领导在庭审中张弛有度、规范高效,让年轻法官充分感受到他们的庭审驾驭技巧和证据审查能力,确实受益匪浅。”
         
        据了解,泰州中院出台的《推行院领导实质化办案的十六条意见》明确规定,院领导办案的合议庭原则上由院领导、综合部门和所办案件业务庭各一名年轻法官组成。院领导要坚持实质化办理案件,主审案件必须亲自阅卷作笔录、主持庭审、拟写审理报告、组织评议、撰写法律文书,坚决避免“露面敲槌”。
         
        徐军说:“院领导办案最大的作用就是引领和示范,尤其是对青年法官的传帮带。以前更多是事后点评,指出不足之处,而现在亲自参与审案,一言一行都对青年法官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院领导要立足于办品牌案件,在办案中提炼裁判规则,发现和培育参考性案例,争创优秀规范庭审,制作优秀裁判文书,努力成为法官办案的标杆和样本。”
         
        “院长更接地气了!”不少法官感叹,自从推进院领导实质化办案以来,真切感受到院长与自己“同在一个战壕”。
         
        据了解,泰州中院定期将院领导的庭审录像和裁判文书放在内网上“晒”,组织开展院领导“最佳庭审”和“最佳文书”评比,供法官学习借鉴,重大庭审组织法官旁听、观摩评议。
         
        疑难案件专家诊疗
         
        一位在泰州中院参加建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当事人对记者说:“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长来办,更让我们放心。能赶上院长办案,感觉就像在医院挂上了专家号。”
         
        主审这起建设合同纠纷案的泰州中院副院长冯毅感到,院领导担任主审法官,能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
         
        很多院领导正是因为业务精湛、审判能力强从法官中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的。记者了解到,徐军是江苏省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冯毅、泰州中院另一名副院长任晓龙和审委会专职委员褚靖娟等,都是有着20多年审判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
         
        泰州中院副院长陈卫兵说:“院领导首先应该是法官,直接审案是法院权威和公正的最好代言。我们不能当了领导、丢了手艺。”
         
        据介绍,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为了让院领导敢于亮出“办大案、办难案、办新类型案”的办案目标,发挥“挑大梁、解难题、做标杆”的示范作用,泰州中院在院领导办案类型和数量上都作出明确要求——案件类型以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以及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为主;院长每年办案数不低于15件,其他院领导每年办案数不少于分管业务庭庭长年度办案数的40%。
         
        泰州中院分管审判管理的副院长宋亚平向记者介绍,疑难案件优先办、大案要案主动办、新型案件带头办,是院领导自我加压、率先垂范的生动写照。在2016年11月开展的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行动中,所有院领导都担任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的审判长,每人包办长期未结案件数不少于两件,截至目前共清理积案21件,办案进度明显加快,泰州法院结收案比达到105.12%,超全省10.2个百分点。
         
        审判行政分身有术
         
        行政事务繁杂又要办疑难复杂案件,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因此,给院领导在行政事务方面减负成为必然。
         
        为避免院领导办案“空办”“程序办”“挂名办”等现象,从时间和精力上确保院领导实质化办案,让他们在案件办理和行政事务之间分身有术,泰州中院创新性施行每月固定办案周和行政履职AB角举措。
         
        据了解,泰州中院规定,院领导每月确定一周为固定办案周,提前向本院干警及当事人公布。办案周内这名院领导仅办理案件,根据工作分工,院领导分组结对互为“AB角”,办案周期间,其所承担的行政事务由对方代管,代管院领导对代管的行政事务负有领导、指挥和直接处置职能,特殊情况下,可协调对方共同解决。
         
        泰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丁正明分管民三庭、司法鉴定处,协管执行局。以前因行政事务太多,只能把开庭时间一推再推;现在办案时间集中到一起,不仅办案更加专心了,行政事务也能处理得游刃有余。2016年他办结30件案件,绝大部分是一审案件。
         
        履职AB角要求院领导之间互相结成对子,各自承担对方分管的行政事务。这就意味着不但要精通自己分管的工作,对方分管的领域也要熟悉,不然工作就无法开展。互为履职AB角的泰州中院纪检组组长张谦恒和政治部主任刘瑛都认为,固定办案周和履职AB角两项制度,对于院领导是全新的考验。(丁国锋 王小新 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