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2/24 12:04:14
让法治种子在“小岗村”落地开花
——安徽凤阳县法院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纪实
“现在的小岗村有巡回法庭,有调解中心,矛盾纠纷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法院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作用太大了。”说起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当年18位大包干带头人之一的关友江褒扬有加。
近年来,凤阳法院坚持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高效化解农村土地纠纷,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努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有力促进了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针对多发性的土地纠纷,凤阳法院特意到案发地巡回审判,普及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2016年9月,法院专门到小岗村巡回审理一起农村土地租赁纠纷案,邀请全国、省、市、县的15名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吸引了众多村民旁听。“小岗人民法庭很快将建成投入使用,今后将更加方便群众,司法保障小岗发展也会更上一层楼。 ”滁州中院院长陈严法说。
凤阳县于2014年被确定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整县推进。通过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法院先后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215件,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推动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近5年,该院先后审结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38件,判处66人;审结涉及土地纠纷的行政案件10件,确保实现“用途管制、节约利用、严格管理”的耕地保护目标。凤阳法院拓展司法服务方式,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10个乡镇、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坚持巡回审判,方便群众。构建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基层部门和组织密切合作的“大调解网络”,法官先后参与调解纠纷2438件次,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避免纠纷诉讼化。(朱一村 何欣 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