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3/27 12:40:57
吉林省公安厅“双推双考”机制打造用人新生态
不论资排辈要好中选优
“选人用人工作,事关全省公安工作大局,事关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心无旁骛、聚精会神,研究工作、提升本领。”谈到选拔任用干部,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家福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2016年以来,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在厅机关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机制,着力改进和完善干部选任方式方法,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有力推动厅机关队伍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各项工作升级进位。
用人引入竞争择优机制
“以前,一些机关民警认为选拔任用干部是论资排辈,根据自身年龄、工龄、任职时间、立功受奖等情况坐等晋升,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甚至不服从领导,群众意见较大。”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说,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机关风气,挫伤队伍士气,需要从政策调整入手,通过用人这个杠杆加以扭转。
据了解,2016年3月,吉林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共拿出正、副调研员职位101个,省公安厅党委将其作为激发民警干事创业热情、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大事来部署。
与以往相比,此次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引入竞争择优机制,变过去“按资历量化计分”为“将资历作为同等条件人员晋升的参考因素”,个人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等因素对于能否晋级起到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公安厅党委旗帜鲜明地提出,决不能将晋升职务变为搞福利待遇,即使是“虚职”也不能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要好中选优。
“要格外关注那些埋头苦干、业绩突出、担当有为、默默奉献而又不事张扬、不找关系的干部,让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坚决杜绝选人用人看来头、看背景,坚决防止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坚决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胡家福在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民主推荐会上的讲话态度坚决、掷地有声。
为把吉林省公安厅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参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制定了严格周密的工作方案,确定部门领导班子推荐、部门民主推荐、领导干部谈话推荐、差额拟定初步人选、会议民主推荐等工作程序。
此次晋升的101名调研员、副调研员中,有3名52岁以下的调研员、两名45岁以下的副调研员。这给大家带来了不小的震撼,因为按照人们惯常思维,这样的年纪晋升处级非领导职务还稍显“稚嫩”。
“我们也没有想到会晋级,本来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参与一下,‘提前进步’给我们带来了欣喜,更带来无穷动力。”这些民警坦言。
双推双考设置四道关卡
2016年9月,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机关工作需要,一次拿出25个处级领导岗位,面向厅机关民警公开选拔。
为了真正把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论证,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决定采取“双推双考”的方式组织此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刘培柱解释说,“双推”即部门推荐优秀人选、全厅民主推荐合适人选,“双考”即基本素质能力考试、组织上严格考察,具体操作按照部门推荐与资格审查、基本素质能力考试、全厅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的步骤进行。
部门推荐主要是让部门领导班子把关,这是因为一名干部表现如何,部门领导班子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全厅民主推荐则是由公安厅机关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检验干部的群众公认度,看群众赞成不赞成。
“在厅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中,凡是所在部门领导班子认为能力不强、作风漂浮的干部,不能提名,凡在厅内群众基础差、口碑坏,多数人反对的,不能提名。一个部门推荐多人的,要排出先后顺序。”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负责人介绍说,基本素质能力考试,主要是检验干部是否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理论素养和行政能力。对此次考试能不能考出真实水平,各方面都很关心,为此组织者花费了很大心力。结果证明,考试获得了考生的认可,厅机关民警也给予高度评价。
“试卷出得特别好,没有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答题好坏全靠日常工作学习积累厚薄,考的是平时功夫。”吉林省公安厅科技通信处新任副处长任聪、法制总队新任政委吕洋几乎有着完全相同的感受,“平时工作任务重、思考和处理问题多的民警应该更容易答好。”
据介绍,开展组织考察是“双推双考”的最后一关。吉林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干部,不单纯以阶段工作情况评定干部工作实绩。干部管理部门深入考察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廉政情况,对考察对象逐人建立考察文书档案,逐人征求纪委和审计部门意见,逐人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个人档案情况,把考察结果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确保考出实绩、察出实情。同时,此次组织考察采取了差额考察的方式,处长、副处长的考察对象分别比拟提任人数增加1人,实现了党管干部和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
“基本素质能力考试使素质好、重学习、善思考的民警进入了组织视线,组织推荐和民主推荐使品行兼优、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民警进入了考察范围,党委把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使个人专长、岗位需要、班子结构实现了有机统一。”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马志刚说,“‘双推双考’实际上给脱颖而出的好干部设置了四道关卡,同时也上了四道保险。”
严格选拔标准程序方案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
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对“双推双考”给予直接和有力领导,各项工作严格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和吉林省委系列干部选任文件进行,体现出高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工作中,干部管理部门严格标准、严密程序、严细方案,每个环节都严格按方案进行、按规矩办事,整个选拔任用过程全部公开、全程监督,全程记录、全部归档,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
据了解,经过层层严格筛选,25名民警成功晋升为处级领导干部,成为吉林省公安厅打破论资排辈用人陈规、确立选人用人新导向的受益者。他们平均年龄40.7岁,3人成为40岁以下的处长,两人成为35岁以下的副处长。由于他们的加入,吉林省公安厅中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学历层次都明显改善,形成了更加合理的梯次配备格局。
吉林省公安厅在随后开展的公安现役部队团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采用了“双推双考”方式,今后厅机关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全面施行“双推双考”机制。
2016年,吉林省公安厅和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创造了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三十条”“互联网+公安”网上服务、建立四大警务运行机制、建设“大数据”“大业务”双平台等一批工作亮点,为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吉林公安历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张淑秋 庄玲玲)